希伯来书研究5-林大卫牧师
- 讲道文集-林大卫牧师
- 2024-07-18 22:08
第五讲
来6章1至20
来5章7至8"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这里有一个"学"字,我们看到这一个字就往往会提出一个问题:耶稣还要学什么吗?上帝的儿子怎么能说学呢?那么前面这一句话,请注意:他就强调第七节说:"在肉体","基督在肉体的时候"。基督的存在是自有永有的,无始无终的,可是他过去存在的形式是神而不是人,祂这个人的存在是从祂诞生以后,才开始作人子,所以强调一个"在肉体"。"在肉体",他就来一个大声哀哭,流泪祷告。过去祂作为上帝的儿子,他不曾有这样的经验,因成了人祂必须祷告,所以这祷告是祂给我们树立了榜样,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这是种很恳切的祷告的方式,而且祂的虔诚蒙了应允"。下面就说了,"他虽然因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耶稣在作神的时候还是在天上,作上帝的儿子的时候,祂是不曾受过苦的,祂现在作一个人,祂来受苦难,注意这个"受"字,既然是以人的身份受,但因为祂是神,祂这个感受能力是无限大。像我们这些人,我们很多事情体会得很肤浅、很少。可是耶稣祂所体验到喜、怒、哀、乐,不仅仅是在人的水平上,还是在上帝的水平上,这个苦难,是在作为一个人,在肉体中受的一种苦难,而且作为一个人子祂学了顺从,既然过去祂是顺服上帝祂天父的,但是现在祂作为一个人,祂也是头一次学会顺从。那么下面就说了:祂学会顺从的目的,就是为了作一个好的大祭司。
来4章14至15说:"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注意:也是从祂存在以来,第一次受魔鬼的试探,而且作为一个人,他就得祷告,用圣书这个武器来胜过试探,也是他学的功课,学了顺从。
我们现在就来到来6章1至2,"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样的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保罗把这几样列为根基,我们信仰的根基,基础真理。第一是悔改。头一件事就是悔改,我们信主,必须先悔改,然后就要学信靠上帝,这是第二门功课。第三是受洗,这里的"各样洗礼"其实原文是一个复数,所以这个"各样"也容易叫人理解为比两个还多,是吧?各样、各种各样,总有三个以上才能用"各"字,是吧?所以原文就是洗礼的复数。既然复数,实际上像现在我们所说的洗礼只有浸礼,是吧?就是开始是受浸礼,然后洗脚礼,现在我们有的出现两种洗礼,那么已经够条件用复数了。如果光是一个浸礼,那么用不上复数了。可见我们这样做,既受洗也洗脚,就符合圣书这一句话了。有人说过去教会真的有洗脚礼吗?我们除了《约翰福音》13章的证据以外,还有一个证据,在提前5章9至10""寡妇记在册子上,必须年纪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这里就强调一个妇女,教会的姐妹她做的好事,有行善的名声,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可见过去教会有这个礼节(习惯)。
来6章3至8,这一段话容易引起人们的误会,我们要跟来10章26至31结合起来研究。
现在我们一方面要讲上帝的慈爱,但是也不要忘上帝的公义,祂的仁义。我们如果疏忽祂的慈爱,我们成为一个同上帝对抗的,真是很可怕的。所以来6章6这一段话。"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离弃"这个字,到底指什么事?我们就用来10章26至31这一段经文来解释"离弃道理"的内容。我们现在拿旧约的一个例子来比较吧!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大卫王。大卫在写的《诗篇》里,我们知道他年青的时候,是上帝的一位英雄,他大概不满20岁,他就用一个弹弓,一颗石子,把一个巨人打死。这人是歌利亚,他向犹太人的军队挑战,结果打的时候,怎么没有人应战呢?大卫说:"你们听他在骂阵,他在骂我们上帝耶和华嘛!还了得"!他就为上帝发热心,"我要去",那么国王扫罗说:"你怎么行阿"?"我是靠上帝,我在上帝的家看羊的时候,有一个狗熊,来吃我的羊,我就把它打死,有狮子来吃我的羊,我也把它打死,这一个外邦人,没有受割礼的,他这样来侮辱我们的上帝,我们要靠上帝给我的力量,把他赶掉"。他胆量很大,结果,果然他就用那个甩石子的弹弓一甩,一颗石子就打在那个巨人的额里头去了,这个巨人就倒下去,大卫就拔出一把刀把巨人的头杀掉,这件事,记在圣书中说明了大卫在年青的时候,是多么勇敢,他为上帝发热心,可是后来怎么样?作了王以后,犯罪了,而且犯了很严重的罪,他不但霸占别人的妻子,还叫他原来手下的一个战士,去用阴谋手段把这个女人的丈夫派到最危险的前线去打仗,叫他阵亡,这件事发生以后,上帝就派先知拿单去责备他,先知去责备一个君王,也是凭上帝给他的勇敢,来讲一个比喻。但是大卫没听懂阿!大卫真是糊涂了,一个人犯罪以后糊涂了,圣灵离开他了,先知给他讲比喻,他不在乎,以为讲的不是他。最后,拿单就指着大卫的鼻子说:"你就是那个人"!果然他很勇敢,这个时候,大卫良心发现了,恍然大悟,才看出自己作恶到什么地步(参撒下11章2至15)。所以这件事呢,马上我们就想到《希伯来书》6章,他过去你说是不是"尝过天恩的滋味"阿!这里不是明明说吗?"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来6章5)承认大卫过去是有过这么很好的属灵经验。可是后来作恶,给魔鬼引诱去犯罪,那么他有没有在懊悔呢?结果是懊悔的阿!《诗篇》51篇:他是真心的懊悔了,我们是不是否定这节经文阿(来6章3至8)?不是的,我们刚才说过,来6章6的话,要结合来10章26研究。来10章26讲得清楚一点,"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里所谓"离弃真道"不是栽跟斗。大卫是被引诱犯罪堕落栽了一个大跟斗,正如《希伯来书》10章所说的,这种叛变是不同于大卫的失败,这里是怎么说的?他说"若故意犯罪",而且来10章29说:"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因为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亵慢施恩的圣灵"这个就叫我们想起《民数记》15章的话,请看民15章27至28、30至31"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为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了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所以这一种罪没有什么赎罪祭可以赦免了。这是无赦之罪,不可以赦免的罪。民15章30是"擅敢行事"就是在大胆行恶,英文圣书这里说是"手举得高高的犯罪。"不是瞒着人犯,这里说:"我犯给大家看,你看我在犯罪,看上帝怎么样,看上帝拿我有什么办法",很恶劣的态度,下面也是这么说,你看,他是亵渎了耶和华,亵渎就是侮辱,侮辱上帝,民15章31"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所以把祂当假的,上帝说:"这个人不行,耶稣的宝血也不能够洗净他"。为什么?因为这个人已经到了不可能悔改的地步了,他藐视上帝了。下面就举个例子。这个例子如果没有看到上面这一句话,也会被人误解的。"哎呀,怎么,那个时候摩西这么严历阿,上帝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检柴就把他用石头砍死,(参民15章32至36)这一个上下文很重要。这一段记录的前面就是那三句话,三句什么话?"擅敢行事"。"亵渎了耶和华"。"藐视耶和华的言语"(民15章30至31)凭这三句话怎么知道这个人是这么做的呢?我们回忆一下,她在什么地方?在旷野。旷野是吃吗哪的时候,在《出埃及记》16章告诉我们吗哪每一个星期降下来6天,第6天降下双倍的吗哪,让大家按照明天的饭量收双倍的吗哪,平时如放到第二天,它就会变质发臭,但是星期五的吗哪留到星期六吃,它不会变质,也不会生虫,向他们显个神迹。上帝也讲好了,祂说这一天你们就不要生火,因为早一天你们已经把它烧熟了。这些吗哪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预备好了,第二天吃就行了,所以这一个人,明知故犯,这种过犯,是有意犯给你们看。我退一步说,这个人有胃病吧!他想吃点热吗哪,在安息日吃冷的,还不舒服,如果要吃热吗哪,可以在早一天预备一些柴,就在你的帐棚里偷偷的生火,可以不需要到外面去捡柴阿!是吧?可是这个人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就是藐视耶和华,不把上帝的命令当作一回事,他认为我犯上帝的律法,不碍事。我就估计大摇大摆的捡柴。"嚯!你们看阿,看上帝怎么来办我阿"!就这意思,像这样恶劣的情况,上帝不能放松,这就是擅自敢犯上帝诫命的一个做法,这就是所谓明知故犯阿!这个罪我们就这么理解的,就说这个人没有救了。
再说大卫这个罪,我们怎么解释呢?就是这个人被撒但迷惑住了。撒但用的是美人计,把他迷住了,我们把它叫作什么?叫作"肉体的软弱"不是他故意要犯法犯罪,他心里还是敬畏上帝,但是糊涂了的一个人,所以我们要把这两件事分清楚。这里说"离弃道理"(来6章6)就是指这个人故意要对抗。
《利未记》4章至6章的三种可赦之罪。所谓"可赦之罪",就是可以献羊献牛来赎的罪,叫做可赦免的罪。《利未记》4章小标题是"赎罪祭之例"。《利未记》5章和6章"赎愆祭之例"。我们先看赎罪祭是什么?《利未记》4章就提到误犯的罪。利4章13至17这个犯的是不知道是犯罪,就是这血向着幔子弹而不是弹到幔子上,是对着幔子弹在地上。
我们有没有误犯的罪?我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有误犯的罪,我也一样,我过去是不懂安息日的,我是星期日的,当我明白十条诫命以后,我们改守安息日了,那么前面一段呢?我犯了,我还是误犯,明白这意思吧?所以我们大多数在这里都误犯了这个罪,这个误犯的罪放在圣书的教训,不是等于没有罪。是吧?我就是不懂的时候就犯了安息日,上帝还是认为是罪而且是要献个羊,这羊代表祂的血,耶稣还是为你我过去犯的安息日钉在十字架。上帝是把它叫作误犯的罪,是可以赦。
利6章2至7,这个就不能说是误犯,第一个叫赎罪祭,这里叫赎愆祭,我刚才说,这个是叫作肉体的软弱,就是看见人的东西好,唉,我就把它偷,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我把它偷来,唉呀,我就躲开,我就诡诈,说谎什么都来了,这个叫肉体的软弱,请注意:《利未记》的这个律法,赎愆祭,它就是拿经济上的归还。而实际耶稣祂的宝血可以赦去违背父母甚至杀人,奸淫,这些罪都属于肉体的软弱。但是《利未记》这些仪文律法,献祭的律法,不能担代过犯这个刑事的律法,刑事律法杀人要抵命的(偿命的),那么就谈不上什么献祭。而且奸淫、违背父母,请注意:摩西规定,弑(古代指臣下杀死君主或子女杀死父母)父母的,都要处以死刑。摩西律法是个刑事律法,就是一个君王的儿子这么也不行的,要处以死刑。所以耶稣时候,记得耶稣有一次,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要用石头打死,要处以死刑的阿!(参约8章1至11)。这里说犯了奸淫,献一只羊就可以。可是耶稣的宝血实际上也可以除去这些罪。发假誓是第三条,还有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诫命都包括在赎愆祭里头,而这四条诫命是代表性的,代表其余的那些而实际在法庭上、刑事法律要处以死刑的这些罪,照现代我们就靠耶稣的宝血,祂还是可以洗去这些罪恶的。那么我不妨再把这个问题进一步的来用在现在的刑事这个案件上,比方说一个信耶稣的人,他杀了一个人,可能有的人说,他杀人国家也要把他抓起来的,是阿,公安局要抓他,法庭上要判他死刑的,比方说因为他是谋杀者。那么我们信主的人很少谋杀的,是吧?但是不是不可能,可能的。万一发生这样的事,那么我们作牧师的,不能到法庭上说:"哎呀,你不要杀他,耶稣已经替他死了"。耶稣虽然为他死,但是不能代替国家的法律,那么他如果犯罪以后他向上帝认罪悔改了,真心悔改了,那么他就是抢毙之后,他还是可以复活得救,这两个是分明的,所以《利未记》可赦之罪也是这么回事,就是这个仪文律法,不能推翻刑事律法,不能解决民事纠纷。
还有一个可赦之罪,这里可赦之罪有三点,我们记得在《出埃及记》34章提到这个罪分成三等,有人发这个问题的:"为什么上帝赦罪要把它分成三等呢"?在出34章6至7(上段)"耶和华在他(摩西)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罪孽、过犯、罪恶",在《利未记》4章至6章就有这三等罪。第4章误犯的罪,第5章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小字作: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利5章1)。"叫人发誓的声音"从哪里发现的呢?就是在法庭上。开庭审问一个案件的时候,法庭叫你来见证,因为你是个证人,这个案件发生的时候你在场,你看到了,那么你到法庭上来见证,可是你凑巧,你是这个坏人的好朋友,那么你为了保护他,你不肯讲,怕法庭定他的罪,就不讲。什么罪?这包庇坏人的罪,你"要担当他的罪孽"。
第六章是因肉体软弱而犯的罪。本来是很热心的一个基督徒犯了罪。
利5章2至3,这里都是什么?与别人的罪有份,别人犯罪你就沾上污秽。他明明是作了坏事,你不肯讲,那么你就与他的罪有份了。这是第三等罪,这个罪你若是承认了,也是可赦的。下面就讲献一只母羊。所以这个可赦的罪就是三等:误犯的罪,因肉体软弱而跌倒的罪,还有第三种罪,与别人的罪有份。那么这三种可赦的罪以外,就是一个不赦之罪,就是故意对抗上帝,与上帝为敌。
来6章9至20,我们在这里第一次看到亚伯拉罕,他承受一个应许,上帝为了坚固他的信心,祂要起誓。所以下面就说藉这两件不可更改的事(来6章18)"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大家说说看,这两件是什么两件?一件是上帝的应许,是不更改的,我说话算数,既然上帝说话算数,就不要发誓了。他还要起个誓,起个誓就是两个不可更改的,看见吧?这里是两件,来6章18"藉着这两件不更改的事"。头一件是上帝的应许,第二件是祂的启示。启示是在加强巩固祂的应许,祂要赐福。大家现在考虑一下,这两件事,我们的祖先跟救赎计划有什么关系?我们容易得到一种错误的认识。有人认为孩子生来就好,那么现在我们中国人特别多,我们中国搞计划生育了,好像越少越好,那么跟这个有没有矛盾,其实跟这个两码事,不是生孩子多少的问题。这个"论子孙"(来6章14),我们知道是什么吗?指不信的人得救赎。所以叫亚伯拉罕出去看天上的星,"你看天上的星你能数得过来吗?将来你的子孙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这是预表什么?将来得救的人。但12章3不是说吗?"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
有的人往往有一种错误的概念,好像是一种封建思想嘛,子孙越多越好,其实这个指的是亚伯拉罕的后代,亚伯拉罕的后代是凭信心归向耶稣的人,圣书里面有很多地方是这么说的,罗9章6至8"这不是说,上帝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上帝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再看罗2章28至29,"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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