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与“人”相关的一些问题
- 白话圣书神学
- 2024-05-0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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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经讲过,人是上帝造的,是上帝按着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的。人的生命是从上帝那里来的,人自身没有不朽的生命。人要想获得永生,是有条件的;人必须永远地顺从上帝。永生在于基督,没有所谓的“灵魂不朽”。
前面我们曾提过一些与圣书教导相反的问题,现在我们再提出一些让人模棱两可的问题,一起来探讨。
一、既然人是按上帝的形像和样式造的,而上帝又是永恒不朽的,因此人也是永恒不朽的。我们如何回答?
有人回答说:人是尘土造的、人犯了罪、人是被造的……若站在反方来看,这种回答是无力的。
其实,辩论无非是先从逻辑上着手,否定对方的思维方式,再从论据上加以反驳。所以,我们先站在对方的思路上来击败他,然后再提出一些强有力的圣书根据来击败他。
(一)否定提问者的思维方式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这种思维方式的提问本身就是错误的。
为什么只是挑出上帝的不朽性来进行比较呢?上帝是全能的,为什么不说人也是全能的呢?上帝是全知的,为什么不说人也是全知的呢?上帝可以创造,当然我们人也可以创造一些东西。至少是有创造性。
所以,我们发现,这个问题本身的逻辑是有问题的。为什么只是单说其中的这一个,而不说其它方面?因此,我们可以在这一点上驳斥对方。
事实上,不会有任何人来否定人不是全知的说法。既然能接受人不是全知的说法,为什么不能接受人是朽坏的说法呢?
因此,我们就可以作出如下总结:
1、为什么只言其一(不朽),不言其余,如上帝的全知、全能……的属性?
因为我们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上帝是全知的,但人并没有全知,并不是全然智慧。因此,我们不可以推导——上帝是不朽的,因此,人也是不朽的。
至此,我们应该说已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这只是从逻辑上进行的推论,逻辑虽有其地位,但逻辑不是权威。所以还靠不住。我们还必须用经文来加以证明。
下面我们就根据圣书中的教训来谈不朽性的问题。
2、你既然承认人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因此你就得承认圣书的权威。
既然提出上述观点的人在引用圣书上的话,说明这个人是相信上帝的话的。所以,我们得出第二个逻辑——你既然承认人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因此你就得承认圣书的权威。因为问题本身是按圣书提出来的,而圣书在回答这个问题上具有权威。
因此,我们就可以从圣书中找到有关论不朽性的问题。
3、圣书论“不朽”:
1)提前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里说到,唯有上帝是不朽的。
2)提前6:16 独有上帝是不死的——“独一不死”。
这两节经文就排除了人的不朽性,同时也表明人是必死的。当然这只是从上帝的方面来讲的。下面我们找一些与人相关的问题来证明这个问题。
3)罗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这里说到,人需要去寻求不朽,表明人本身没有不朽性。这是一个逻辑性的思维。但是谁能给他带来不朽呢?
4)提后1:10 “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说明基督已经藉福音将不朽之生命彰显出来。
人何时才能得到不朽的生命?
5)林前15:53-54 只有等到复活(基督复临)的时候,才能得到不朽坏的生命。
以上我们是从圣书中找出经文,从肯定的方面来予以说明的。现在我们再从另外的方面找出经文,说明人肯定是要死的。
(二)犯罪的人必会死:
例: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活着的人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凡犯罪的必死,罪的工价乃是死等等。然后再证明人犯了罪,而罪的工价是死,而人呢,因此要死。再建立另外的一个逻辑环节。怎么建立呢,我做一个示范,我首先证明人是没有办法永远活着。就从创世纪开始:
1、创3:22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这就说明,自从人类犯罪以后,上帝就撤去了人不朽的外在因素——生命树。
事实上,人的生命不是固有的,而是借外面的力量活着的。
2、罗6:23 “罪的工价乃是死……”
因为人犯了罪,所以,罪就导致了死。有人可能还会狡辩说,亚当既犯了罪,当然要死啊。但我不一定要死啊。因此,我们就要设法证明,所有人的命运都是一样的。
3、罗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就算曾经有上帝的荣耀,但现在已经没有了。况且这里明说,人人都犯了罪,都是罪人。既犯了罪,就会有死。
4、来9:27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5、约3:16 信耶稣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结论:所以,人要得到不朽,只有一法——信耶稣。
二、有人根据徒7:59 “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路23:46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认定人体里有一个灵魂。我们如何回答?
答:耶稣死时,的确说了这句话——“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司提反也曾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
我们借用刚才回答问题的方式,用他本身的问题来回答这个问题。耶稣和司提反都说到,将“我的灵魂”交给上帝。
所以我们就要定义这个“灵魂”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因此证明,义人死了以后就升天了。但是这两段经文并不能证明义人一死就升天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1、不是将全部的“我”交在上帝手中,而是“我的灵魂”:
首先我们发现,他们都是说的将“我的灵魂”,而不是说把“我”交在你(上帝)的手中。说明他们只是把我的某一个部分交给上帝,而不是全部。换句话说,不是将全部的“我”交在上帝手中,而是“我的灵魂”。
事实上,经文本身就是这样说的——无懈可击!
2、我的“灵魂”是什么?
“灵魂”一词,本是翻译上的错误。其实,在圣书英文中说的是“灵”(Spirit),而不是“灵魂”。说明他们要交给上帝的是“灵”,而不是看不见的“灵魂”。那么,“灵”又是指什么?
3、“灵”等于“全能者的气”,即气息(伯27:3;33:4)。
4、尘土+气息=活人。创2:7上帝将生气吹进人的鼻孔内,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换句话说,他就把灵赐给人。
5、传12:7 “尘土仍归于尘土,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
由此可见,这里没有说到“灵魂”。
三、“灵魂”游离于身体之外吗?
王上17:21-22 “以利亚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耶和华应允以利亚的话,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
创35:17-18 “正在艰难的时候,收生婆对她说:不要怕,你又要得一个儿子了。她将近于死,灵魂要走的时候,就给她儿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起名叫便雅悯”。
上述这两段经文似乎表明,人的“灵魂”可以游离于身体之外。但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碰到这样比较复杂的经文,我们要认真分析一下。
其实,这些问题均和人的组成有关系。我们要把人的组成和人的功能分清楚,许多人常把这两个概念搞混淆了。
人的组成分为两部分:“尘土”、“生气”。经文在创2:7 “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伯33:4 “全能者的灵造了我”。这是基本的结构。和它相关的经文是在传12:7。
总之,人体是由两个部分构成,解体也是两个部分。起初和末了都是身体和生气这两个部分。
为了形象地说明人的组成和功用,我们不妨以电脑为例来打个比方。
我们知道,一台电脑是由不同的软件和硬件所组成的。其中不可少的,需要安装一些最基本的操作软件,否则无法操作。操作软件可以提供一个操作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面,我们可以用它来做不同的事情。比如可以去上网、打字,还可以接受和发送不同的信息……
然而,光有这些软件和硬件还不行,还需要通电来激活它,它才能按照设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否则,就算你把某个XP软件装进去了,还是不能工作。而一旦断电之后,一切的运作都会停止。
把电脑换成人,也是同样的道理!
事实上,在人的里面也装了一些程序。这些程序没有“生气”进来的时候是不工作的。一旦给了生命气息之后,它就开始工作了。
人的身体部分相当于电脑最基本的硬件部分。身体就是管走路、做事情……我们可以称之为肉体。人体中的一些软功能,我们把它称为低等的性情,可以称之为本能——包括我们的各种情绪、感受等方面。用圣书上的话来说,就叫作“心”,也叫“魂”。
还有一种是属于高等的性情,俗称理智。用圣书上的话来说,就叫作“灵”。
所以,有时候我们把上述这三方面分别叫作“身”、“心”、“灵”。这是从功能上来讲的。
可是,我们常常把人的组成和人的功能混淆了。误把人的功能性当成了它的组成部分。
按理说,低等的性情是和人打交道的,而高等的性情应该是和上帝打交道的。可是,当我们把这个“灵”用错,用到人的身上或是用到非上帝的事物上时,圣书称之为拜偶像。
为什么叫偶像呢?学过数学的都知道,“偶”就是两个,就是成双成对之意。本来上帝是独一的,但你却以另外的一个来和上帝相匹配,那就是偶像。无论它是什么,你只要配一个和上帝同等的来代替上帝或跟他相同,这个就是偶像。
所以,当我们爱某个人或某样事物超过爱上帝的时候,或者把某个人或某样事物看成与上帝同等重要,甚至比上帝还重要的时候,那就是拜偶像了。亚当爱夏娃超过爱上帝,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了。
因此,保罗所说的保守我们的身心灵、保守我们的身体灵魂,都是从不同的方面来讲人的不同的功用,而不是讲人的组成部分。《本会基本信仰二十七条》上也把人的功用和组成混淆起来讲了。所以,虽讲了不少,但还是没有讲清楚,就是因为把人的组成和功能予以混淆了。
有了上述这些认识之后,我们就需要来认识这个“灵”。
圣书里称之为“灵”的是什么?首先我们所能想到的就是上帝给我们的生命力。
如前所述,这个灵是拿来和上帝交往的。所以,上帝所赐给人的这个“灵”,也就是给我们的生命力。
圣书里有时候用到这个“气”。这个“气”就是生命力的载体,但不是生命力的本质。因为我们人呼吸的“气”和空气中的“气”并没有区别。但这个“气”却是生命力的载体,而不是其本质。
另外,当我们讲到灵性的时候,也是讲和上帝的关系。因此这个“灵”,不等于灵魂。
其实,所谓的“灵魂”就等于全人,就是等于“身、心、灵”。它是关于整个的一个人的概念。因为圣书中说的这个“灵”,或者“灵魂”,都是不能脱离肉体而单独存在的,都是在肉体之内,都是在身体的这个平台里工作。但许多人往往在这一点上弄不明白,甚至被搅糊涂了。
因此,我们需要证明的是,在人的体内,没有所谓看不见、摸不着的一个叫“灵魂”的东西。因为圣书里说到的“灵魂”就是指一个人生命的整体,包括你的各个方面。
那么,圣书中的“灵”究竟何所指?
实际上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是指从上帝来的生命力,或者说是上帝所赐的生命力;第二,是指我们人里面与上帝沟通的属灵层面。
可惜,有时候我们却把这两层含义混在一起了,因为在中文圣书里没有对这个“灵”作出严格区分,但是在希伯来文里面却是分开的。
希伯来文讲到的这个“灵”,相当于英文Mind,就是中文里所讲的“心”。中文所讲的“心”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情感的层次,二是理智的层次,三是意志的层次。这是现代心理学的分法。但是我们不要把心理学的概念带进来。
我们认定,这个“灵”只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从上帝而来的,是上帝赐予人的(属上帝的);第二个是人指向上帝的(属人性的)。
当我们说一个活人的时候,就意味着在他的整个人身体里包括肉体及肉体里面产生的功能——一个是思想的功能,一个是和上帝沟通的功能。
所以,我们提到人体的时候,有两层含义:第一,就是指简单的肉体,就是尘土。第二,就是指人体里所包含的上述三个层面。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一词的多用性,以致造成很多概念的含糊性。所以,当圣书说到“灵魂要走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把人的部分也跟着带走了。
其实,当人死了以后,人身体的部分不会被带走,上帝只是把属他自己的部分(灵)拿走了;同时也把属于我们的那一部分的灵给保存起来了。
我们用计算机通电与停电的原理只是近似地说明人的生存与死亡的状况,但还不能完全地表达其中的概念。因为这个电相当于我们人所呼吸的气,而这个气本身并不能使我们的生命运转起来,但是藉着这个气,却可以传递上帝所赐的生命力,也能表达人的思想情感。当人死了之后,这部分也就死掉了。其实是由上帝保存着。
因此,当上帝把他所赐给人的灵从人的身上收走时,只是把属于他的那一部分收走了,至于我们里面的灵(思想、情感等)没有被毁灭,只是暂时被封存在上帝的记忆空间里,等到后来我们复活的时候,上帝仍将它还给我们。
总之,人里面的“灵”,一个被上帝收走了,一个被上帝保存了。这个被上帝保存的人性的灵,由于没有上帝的灵的刺激,是不属于活动状态的。所以,它虽存在上帝那里,但对于我们来说,却像是死掉了。
事实上,“死人”对于人来说,当他死的时候,他的所谓的灵、魂、体的确全部死掉了。但是对于上帝来说,他只是暂时地把他的灵收回,把人的思想封存;及至人复活的时候,上帝仍要把他自己的灵和属于人性的灵归还给人。
因此,尽管“死人”对于我们来说是死的,但是对于上帝来说,他仍是活的。正如上帝在经上所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换句话来说,虽然人已经死了,但是对于上帝来说,人还是活的。因为我们的历史,都在上帝的记忆之中。
那么,当上帝第二次重造人(复活)时与他第一次造亚当时有什么区别?
当初上帝造亚当时的情形和第二次让人复活时的情形是不同的。第一次造亚当时,只是造一个亚当,又给他造了一个完美的思想的载体。所以,他一造出来就开始思想。上帝没有放任何新的思想在他里面,都是让他发现的。但是当人复活的时候,上帝还是用尘土造了一个人。但是上帝不去造他的思想,上帝只要把灵重新归还给他,让他活过来就可以了。
因此,当我们复活以后,我们的身体是不朽坏的,可是思想还是原来的。
当然,有一件事情必要发生,正如圣书和预言之灵都曾讲到:将来,上帝要把自然界许多的奥秘向我们启示。那时,我们似乎茅塞顿开,就好像猛地一下子开了窍一样,被灌输了很多的知识。但是我们的品格却没有任何的变动。品格还得需要我们在今生慢慢建造。这就如同回到创世的时候,上帝给亚当灌输了许多的知识,他知道怎样劳动,怎样给动物起名……但他的品格还得一步步建造。
事实上,等到我们将来复活时,上帝可以一下子给我们打开许多知识的窍门,但是对于我们的品格,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来建造。
以上我们讲了许多,无非是要解决“灵魂”是什么的问题。当我们明白了“灵魂”是指全人的时候,其实就是指人的整个的生命。如果没有生命,什么也没有了。所以“灵魂”的核心(实质)就是生命。
“灵魂”一词最早出现在屈原的《九歌》里面,后来佛教借用了这个词。实际上佛教根本不承认人死后还有所谓的“灵魂”一说,他们认为“诸法无我”。意即,根本就没有我的生命(灵魂)的存在。
现在我们讲基督教界最麻烦的一个问题。
四、人有不朽的“灵魂”吗?
路16:19-31 关于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
这个故事似乎表明人有不朽的灵魂,因为这里实实在在地说到“灵魂”的问题,也说到财主去了“阴间”。因此,就有许多的基督徒认为,人是有灵魂的,并且人的灵魂是不朽的。
我们如何才能有效地反驳这种“灵魂不朽”的错误观点?我们就以这则故事为例,把我们的思路作如下的梳理:
1、看耶稣讲故事的习惯语气:
首先我们要作出判断,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还是比喻?我们怎样才能确定它不是真实的故事,而是比喻呢?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回到路15章,看耶稣讲话的语气。
路15章这里一连讲了三个故事,从中我们发现,当耶稣说到“一个人……”的时候,他是在讲故事。同样,我们发现,到了16:1又是说“有一个财主……”,到了16:19还是说“有一个财主……”
从耶稣讲话的前后语气的一致性,我们就可以大致推断,这是耶稣在讲故事。因为这里所用的词句符合他讲故事的习惯语气——“有一个财主……”,表明他要讲故事了。
2、证明故事中发生的事与现实相反/有悖于常理/不合乎理智和逻辑。
前面我们只是说,有这个可能性。下面我们就要证明其真实性——他的的确确是在讲故事。我们只要能说明这个故事是与现实相反的,就能说明他是在讲故事,在讲比喻,而不是在讲一件真实的事情。
所以,我们的思路:若能证明故事中的事与现实相反,便能证明这不是真实的状况,而是比喻。这就是我们思想中的逻辑。
现在我们就要来证明它是怎样与现实相反的。我们先根据经文来予以描述:
路16:19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这里出现了两个人物——财主和拉撒路。财主穿着紫色的袍子。拉撒路是一个讨饭的,而且身上生疮。在他们两个人中间多了一个动物--狗。他们之间是藉吃饭这件事来联系的。财主吃好的,拉撒路是吃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
路16:22-23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
现在的状况——两个人都死了。拉撒路去了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埋在地下,去了阴间,在阴间受苦,并且能远远看见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里。
联系方式——现在他们一方面靠视角来联系——这个能看到那个,那个能看到这个。另一方面藉着声音——谈话来沟通。
路16:24 “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从这里我们似乎能看出一些问题。这里出现了视角——“远远地望见”(23节),说明他有眼睛。他能发出声音,说明他有嘴巴、舌头、声带,与说话相关的人体器管都有,否则发不了声。
故事中的拉撒路能否走到财主那里,我们没法判断。因为他是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的怀里,所以,他有没有脚我们无法判断。但是他有指头尖。有指头尖,说明就有指头。有指头,就有手;有手,就有手臂、有胳膊。
可见,这里有手、有眼睛、有嘴巴、有与发声相关的一整套系统。可以说,从头部到腹部,一直到上半身的器官都有了。
另外,这里还出现了一些物质的东西。
凉凉我的舌头,说明还有物质的东西——水。我在这火焰里,说明还有火。
路16:25-26 “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这里有一个深渊,人能看得见,能对话,说明不宽、但很深。否则没法对话,两边不能接近。
当然,前面还多了一个亚伯拉罕和亚伯拉罕的怀里,至少说明亚伯拉罕是有上半身的。至于下半身有没有,故事中就没有说了。
路16:27-31 “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通过对上述故事的描述,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们知道,按照常理,人死了以后,四肢都在。而且在普通人的观念中认为,人死后进入阴间的是“灵魂”。既然是“灵魂”,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既然是“灵魂”,就不可能有手、有指头、有口……,也不可能说话了。有何为证呢?
请看耶稣自己说的话,“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路24:38-39)。
而上述故事中提到的人物是有骨有肉的,说明这不是“魂”。但是故事中又明明说到,财主死了之后,就埋到地里,(魂)下到阴间。显然,故事中所描述的情形与现实不符合。
不但与真实的事实不符合,也与常理不符!
故事中说到,拉撒路死后,就被天使接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试问:如果死了的义人都到亚伯拉罕的怀里,亚伯拉罕的怀究竟有多大?他能抱几个人?
再说,在亚伯拉罕之前的那些义人又去哪儿了?亚当去哪儿了?亚当可是亚伯拉罕的老祖宗啊!难道他也在亚伯拉罕的怀里?……
所以,这些都是有悖于常理的。
另外,与理智与逻辑也不相符。
既然财主在这里受痛苦,为什么只拿一个指头尖蘸一点水呢?那点水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很明显,和逻辑不相符!
所以,我们认定,这只是耶稣所说的比喻。
那么,耶稣所讲的这个比喻究竟是什么意思?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3、耶稣讲此比喻的目的:
请看圣书另一处的记载:
太15:21-28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他女儿就好了”。
很明显,迦南妇人不是犹太人,而是外邦人。但以色列是选民,是大卫的子孙;大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是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后裔(参太1:1)。
前面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中提到了财主和亚伯拉罕的对话。财主称亚伯拉罕为“我祖”,亚伯拉罕称财主为“儿”,说明他们是互相承认的,代表他们都是以色列的代表。
故事中,拉撒路是讨饭的,只能吃财主桌上所剩下的,与狗无异!犹太人看外邦人像狗。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也发现,这个迦南妇人认为自己像狗。狗不配吃桌上的饭,但是可以吃桌上掉下的碎渣儿。同样,拉撒路不配吃财主的饭,只能吃财主桌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从这两个故事的比较中我们似乎看出,前面耶稣所讲的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在这里重演了——同样的语言,同样的道具!
耶稣在这里说到,这位外邦女人的信心超过了以色列人的信心。说明外邦人可以因信得医治、因信称义、因信得救。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原来耶稣所说的这一切的话,都是针对犹太人而言的。
事实上,耶稣讲的那句话:“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不是耶稣自己讲的,而是以色列人自己常说的话。耶稣只是将错就错,借用他们的话来突出一个重要的观念——不管你是谁,只要信上帝并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都能得救。
很明显,故事中的拉撒路代表了外邦人。财主代表了犹太人,或者说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似乎成了天之骄子。他们既得到了上帝选民的位分,自然就很富足——穿着紫色的袍子;天天都有好吃的。从属灵上讲,他们有圣书,正如耶稣曾对犹太人所讲的——你们有摩西和先知的律法。
可惜他们没有珍惜,把这个饭——从天而来的生命之粮浪费了。所以,当外邦人来向他们乞讨时,因为犹太人不珍惜,结果福气就从犹太人那里流到外邦人那里去了。因此,外邦人因那点“碎渣儿”反而得了好的结局。
故事中的财主因为没有珍惜,结果他死了。他死了以后,就下到阴间,在那里受痛苦。
对于犹太人来说,他们最终命运的转折,就要看他们如何对待上帝的话!正如耶稣在路16:31节藉亚伯拉罕的口吻所讲的一个结论:“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因此,从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中我们发现,耶稣在这里至少说明了两个道理:
第一,真正的富足就是领受上帝的话,承受他的救恩。
上帝的国不在乎家道的丰富。人在世上财富的多少,不能成就上帝的救恩。
第二,如果我们不听上帝的话,最终也会沦落到财主的地步。如果听上帝的话,哪怕是像拉撒路,也会有很好的结局。
另外,犹太人一贯的习性——不珍惜上帝的粮食:
圣书福音书中记载,耶稣曾行了两次神迹让人吃饱。一次让五千人吃饱,另一次让四千人吃饱。两次都有“零碎”。耶稣吩咐他们,要把“零碎”收拾起来,不可糟蹋。第一次“装满了十二个篮子”(太14:20)。第二次装了“七筐子”(可8:8)。表明犹太人一向不珍惜上帝的粮食。
犹太人既不珍惜,结果就让外邦人得到了。及至犹太人的选民资格被取消,福音就从犹太临到万邦。
所以,上述耶稣所讲的这个故事根本就不是谈“阴间”和“灵魂”的问题,而是在谈是否听耶稣的话!信心就是听上帝的话,就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能成就他所要成就的事情。所以,想要藉这个故事来证明人死了以后是有灵魂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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