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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六课 上帝如何裁定谁可以回天家?

     

      应当说,希望生命之树常青,长生不老,进入永恒的家园,是大多数人的愿望。但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每一个有这样想法的人,最终都能如愿以偿。耶稣也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上帝将怎样裁定什么人能选上,什么人选不上?这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最终的结局。

      民间所知道的北宋时期的包拯,是一个传奇式的历史人物。他为官纯朴平实、刚直不阿、疾恶如仇、爱民如子。他断案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智勇双全,镇定自若,神机妙算,尤善断奇案、昭雪沉冤。在中国历史上,包拯是无人企及的崇高与正义的化身,是一个至忠至正、至刚至纯的清官标志与忠臣样本,是一个被历朝官方推向神坛,又被历代老百姓奉为神明的包青天。青天的美誉,表达了老百姓对上天的公平正义,智慧果敢,慈爱怜悯的向往与寄托。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在错综复杂的宇宙之争中,审判人的案子,作为审判者的上帝自己是否过得硬?上帝办案的标准是什么?审判的程序如何?如何保证审判的公开、公正、公平?如何确定那些被选上的人,不会再令现今太平的天家烽烟再起,不会再陷宇宙于罪恶与苦痛之中?在这一课里,我们将根据圣书的启示来探讨这些引人入胜的问题。

    审判面前 一律平等

    1. “人人心中都有杆秤”,这杆秤是否也会用到上帝身上?

      “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罗3:4

      注:“被人议论”就是被人衡量,被人用秤称。经文说,当上帝被人衡量时,可以得胜,表明上帝的“为人处世”必然经得起人们的检验。

    2. 耶稣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说明上帝是公平与慈爱的?

      “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46

      “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上帝。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5-17

      注:上帝不偏待人,而是“一视同仁”,以慈爱惠及所有的人,义人恶人,都一样得到他公平与慈爱的对待。

    3. 上帝虽以慈爱与公平对待世人,但各人的结局会是一样的吗?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不偏待人。”罗2:6-11

      注:上帝虽以公平与慈爱对待所有的人,但各人最终的结局,仍根据自己的行为而定。行善的得荣耀、尊贵、平安与永生;作恶的只能惹动上帝的忿怒,得承受患难与困苦,最终灭亡。

    4. 上帝的爱是如何显明的?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

    5. 谁是人类的审判主?

      “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

    6. 上帝要如何施行判断?

      “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9:8

    7. 上帝施行审判的标准是什么?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2:12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

      注:上帝的审判,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上帝的律法。人所思所想,所说所行,都一律要接受这个标准的检验。

    伊甸园的审判

    8. 亚当与妻子在伊甸园犯罪之后,上帝是怎样审判的?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3:8-13

      注:创世记详细地记录了耶和华上帝如何审理偷吃禁果的亚当与妻子的过程。上帝并非不知道那人藏在树木中,但依旧呼唤那人,可以理解为“传犯罪嫌疑人”到庭,以便接受法庭的询问与调查,亚当的响应也可以理解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上帝并非不知道亚当与女人吃了禁果的事,但这样问,并非明知故问,而是为了进行法庭调查。亚当的供认不讳,同时还交待了同案犯。上帝接着对女人进行当庭讯问,女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又交待出是蛇的引诱。

    9. 接下来,上帝做了什么?

      “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4-15

      注:然而,上帝并没有进一步对蛇进行庭讯,而是直接进行了宣判。究其原因,是因为那引诱女人的蛇的背后,其实是从天上被摔下来的魔鬼撒但。换句话说,他有前科,撒但在天上犯下重罪,而是被摔到地上。撒但在伊甸园继续犯案后,上帝宣布了对他的宣判,“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撒但将面临死亡的判决。

    10. 上帝对亚当与夏娃是如何处置的?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6-19

      注:因为“女人的后裔”的救赎奇功,亚当与夏娃没灭亡,而是蒙恩获得又一次考验的机会。即使如此,他们仍要承受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表面上的处罚成了变相的祝福,女人通过生产的苦楚可以亲身体验,上帝要生出新造的人也同样要经受苦楚,而且是人类无法想象与承受的苦楚。亚当要终身劳苦,要汗流满面地工作,才能糊口,但也能看到自己劳苦的功效,从另一个方面体验那后来要来的第二个亚当,为救赎人类所要经历的劳苦与所要得到的功效。

    11. 伊甸园的案件表明了上帝什么样的断案风格?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12:13-14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

      注:圣书清楚地表明,上帝断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各个人的案子,都会以每个人的“行为”(事实)为根据。伊甸园的审理过程,就清楚地表明了上帝在审问、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然后才宣布判决。

    创世记中的其他审判案例

    12. 上帝为何用洪水灭掉挪亚时代的世人?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创6:5-8

      注:一个“见”与一个“惟”字的后面,表明了上帝在决定用洪水除灭世上的恶人之前,已经详细察了看世上的情形。

    13. 在巴别塔的事件上,上帝有一个什么样的处置过程?

      “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创11:5-7

      注:圣书中说到“耶和华降临,要看看”,这句话表明上帝有一个调查的过程。在调查的基础之上,才作出处理的决定。

    14. 那么,所多玛、蛾摩拉事件的处理过程又是怎样的?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象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创18:20-21

      注:耶和华听到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就说“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这句话比较清楚地表明了上帝下来察看调查的态度与行动。后来所多玛和蛾摩拉被毁灭,就是上帝在察看之后,作出的判决。

    15. 亚伯拉罕在为所多玛与蛾摩拉争取的事件上,称上帝为什么?

      “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注:上帝是宇宙天地的创造主,自然也是审判全地的主。撒但虽然从亚当手中窃取了对大地的管理权,但上帝仍然是地上的王。“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但4:17)。这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几经周折,最后学到的一个教训。只要有需要,上帝会随时出面干预,出手管理,行使天地之主的职权。上面的洪水,巴别塔与这里的所多玛与蛾摩拉事件,都属于这一类的审判,是上帝行使地球主宰与君王职权的行政性审判。后来所见的对以色列南北国,对巴比伦王国,以及对其他诸多帝国的审判,都属于这一类的审判。这类审判的一个特点是,体现上帝的主治权,但与永远的命运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从洪水中幸存的人,也不一定最终都能得救。那种与得救相关的审判,在圣书中属于另一种的审判。前者在地上发生,而后者则在天上完成其审判的过程。

      懂得这两类审判的分别,对于我们理解圣书所强调的重点,发生在天上的审判,意义重大。上帝在地上的审判,时有发生;而天上的救赎性的审判,则均有定时。

    天上的审判

    16. 对于天上的审判,上帝有特定的时间吗?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0-31

      注:与日常的行政性审判不同,圣书中对具有救赎性质,决定人和天使的永久性命运的审判,并不是每天都在进行,而是有选定的日子。

    17. 基督的复活为什么人复活作了可信的凭据?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

      “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

      注:基督的复活,作了那些在死亡的形状与复活的形状上都与他联合之人“初熟的果子”,说得通俗一些,就是立了一个榜样。换句话说,耶稣的复活,乃是因信称义之义人复活的榜样。徒17:30-31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而悔改之人也就因信耶稣而成为义人。所以,我们由此可以得知,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所定的是对义人进行审判的日子。

    18. 上帝所设立来执行审判的人是谁?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5:22,26-27

    19. 那么,行善与作恶的要同时受审吗?

      “上帝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传3:17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上帝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7-18

      注:彼得说明上帝的审判分为两个阶段,先是审判上帝的家。然后,再审判那不信从上帝福音的人。

    20. 对包括恶人与恶天使在内的恶者的审判,又有谁参与呢?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林前6:2-3

      注:圣徒要审判世界,审判天使的这件事,并不发生在“今生”。既不在今生,就一定在来生,在复活之后。

    21. 圣徒从谁那里得到审判的授权呢?

      “后来,那万古永存者来到,为至高上帝的子民伸冤。上帝子民接受王权的时候终于到了。”但7:22(现代中文译本)

      注:现代中文译本在此作注:“为……伸冤”或译“授与……审判的特权”。依照这个注,这句经文可译为:“后来,那万古永存者来到,授与至高上帝的子民审判的特权。上帝子民授受王权的时候终于到了。”

      雅各王英文钦定本圣书对这节经文的翻译是这样的:“Until the Ancient of days came, and judgment was given to the saints of the most High; and the time came that the saints possessed the kingdom.”直译成中文为:“直到亘古常在者来,将审判赐给至高者的圣民,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

      天父上帝既是天地的主,他将审判的权柄赐给人子耶稣;在基督复临时,父上帝要与基督一同复临(路9:26),将审判的权柄赐给在基督复临时复活的义人,好让他们审判恶者。

    22. 对恶者的审判将在何时,在何地进行?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6

      注:那在头一次复活的义人,复活之后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他们要在天上,在这一千年期间(千禧年),审判恶天使与受他们引诱指使犯罪的恶人。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上帝在天上的审判以基督复临为分界点。在基督复临前的某个特定的日子,开始对上帝的家进行审理,在基督复临时将那些经过审判被称为义的人从坟墓中叫醒,使他们复活升天。

      第一次的复活之后,父上帝(亘古常在者)将审判恶者的权柄赐给义人。所以他们荣升天庭之后,就与基督坐在宝座上,一同作王,审判所有的恶者一千年。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为何义人可以在基督复临前受审,而恶者必然等到所有的义人都升天之后才受审呢?答案就在于,复活的义人,他们生前所犯的罪,都由基督承担了;而他们生前所行的义,都是依靠基督而行,都是在基督里所行的。换句话说,上帝对他们的审判,是在基督里的审判。因他们的善行所发的美善的影响,其实也是基督借着他们而发出的影响。也就是说,对他们的审判,或义或不义,都算在基督头上。但恶者就不一样了。在审判之时,不仅要把他们所犯的罪算在他们头上,还要把他们的罪恶影响也算在他们头上。而对这些影响的精确计算,非等到世界历史终结就不能完成。所以,对恶者的审判,要等到不能再有任何人能继续作恶之后,才能开始计算量刑。

      那种认为,人一死就转世投胎的看法,忽视了公正的审判对准确性的要求。人生前或善或恶的行为,都会产生或善或恶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所发挥的作用,不到人类所有的活动停下来,是不可能得到准确计量的。盖棺论定,只能从性质上定论,而还不能从量上定论。人一死或立即升天,或立即受刑的说法,都在相当程度上违背了报应定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确定谁能回归天家的审判特写

    23. 圣书是如何描述对义人的审判场面的?

      “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从他面前有火象河发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7:9-10

    24. 审判者耶稣是如何进入审判大厅的?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象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7:13-14

      注:我们在这里似乎看到两个运动(一)驾着天云而来;(二)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耶稣升天时,是被“一朵云彩”接去(徒1:9-11),到达天上。来到天上之后,更进一步地“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来领受审判的权柄,开始审判。

      在审判的大厅,有千千万万的天使,象“陪审员”一样,在审判的宝座前侍立。

      不可将这里的描述误认为是基督的复临,因为基督的复临是降临人间,但这里所描述的,是人子被领到坐在天上审判宝座上的亘古常在者(天父上帝)面前,虽然两次的运动都是在如云彩般的天使的簇拥下进行的。

    25. 天上审判的依据是什么?

      “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7:10

      注:基督在天上对上帝家里人的审判,不是凭空而定的,有“案卷”在他面前展开。他要根据这些“案卷”,查案审判!

    26. 圣书中提到有哪些案卷?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玛3:16

      注:启20:12表明有两种册子,一卷是“生命册”,另一卷未给予名称,但从其与生命册相对立而言,应当可以称为“死亡册”。在一千年间受审之人的案卷,都记在这个卷子上。在这两册之外,还有“纪念册”,纪念敬畏耶和华的义人的谈论。这些案卷,都是天上审判的依据。

    27. 基督作为中保要在天父与天使面前认什么?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见太10:32-33;可8:38)

      注:在这幅审判画面进行的时期,义人和恶人仍在坟墓里,不在现场。然而,每个人的生平记录却在天上的册子上,凭所录的就知道人的品德与行为了。基督在这里是作为那些接受他为救主之人的中保(约壹2:1)。他呈献上自己的血,恳求从册子上涂抹他们的罪。因为审判的地点在天上,上帝的宝座面前,基督又亲自在场,所以审判必也是在天上。每一个人都按着自己一生的行为记录受审,受报应。这审判的工作不仅永远决定了死人的案情,而且也向所有活着的人关闭了恩典的大门。审查的工作一结束,基督将随之驾云降临,把忠心的人接到自己那里去。

    28. 各人的命运将在何时决定?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2

      “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13:39-42

      注:当基督复临时,赏罚已定,这一启示表明,各人的命运均在基督复临前就已决定。人生如考场,我们用一生来答卷。当上帝在选定的日子开始查案审判时,就如同地上的升学阅卷时间。阅卷结束时,升学与不能升学的学生名单就同时确定了。发榜时,只需公布升学者的名单,榜上无名的,就都在未能升学之列。基督的复临,其实就相当于发榜与升学这两个过程,只是进入天国的发榜时间与实际的入学(进入天国)的时间是连在一起的。

    29. 世人是怎样被告知审判的开始的?

      “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他大声说:‘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他;因他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启14:6-7

      注:圣书所提到的审判有三个阶段:(一)、查案审判或复临前审判,(二)、以及基督复临之后紧接的千禧年里,基督与圣徒对丧亡的世界和恶人的审判;(三)、执行审判,千禧年结束时对恶人的惩罚。

      查案审判发生在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前的天上,是要决定谁配得第一次复活,以及在基督降临之际,号筒末次吹响时,活人中的哪些人要在瞬间改变升天。这在基督二次降临前完全是有必要的,因为在主降临与死了的义人复活之间再没有时间做这项工作了。对恶人的惩罚,即审判的执行,则在一千年圣徒审完了他们的案子之后(启20:4-5;林前6:1-3)。查案审判就是启14:6-7中,天使所传给世人的信息。

      圣书中所启示的上帝的审判是独特的。“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上帝的审判,并不是以地狱导向为中心的审判。圣书启示上帝赐下独生的爱子,道成肉身来到人间,为世人的罪而死。他“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他赐下耶稣,“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2)。没有耶稣,就没有一个人能够凭着自己的行为在上帝的审判中顺利过关,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但有了耶稣的恩助,任何人都可以因信而被天上的法庭定为义人。如前所述,天上审判的第一阶段,不以定人的罪为目的,而是以赦免与从天上的记录册上彻底涂抹人的罪为目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圣书上称这样的审判为“永远的福音”。上帝赐下耶稣来担当人犯的罪,使凡信他的人能白白地获得他的义!何等的奇妙,何等的福音!

    30. 那么,我们当怎么办?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12:13-14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耶稣在世时,讲了下面这个浪子回头的故事:

      “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资财。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加15:11-24)

      惟愿读者诸君,一念觉起,猛醒回头,我们在天上的父,也必像故事中的那位慈仁的父亲一样,迎接我们回家!没有人需要被拒之于天乡门外,因为上帝为我们回归,预备好了一切。

    静思人生

    1. 相信善恶报应,因果定律者不在少数。圣书的启示,显明了审判主、审判的标准、审判的过程、陪审员、审判的结果等多个方面。通过本课的学习,您对上帝的慈爱、公平、正义,对各人最终的命运,有何新的认识与了解?

    2. 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若没有复活,就不能实现审判与报应。若不是创造的主,又如何叫使已死的人重新活过来?请您静思片刻,思想复活与审判的关系,并对比那些人一死立即得到报应的各种流行说法。如果人一死立即升天堂或下地狱,那么,基督复临,再特别让义人与恶人复活,是不是会显得多余?世上的亲人仍在罪恶的世界受苦受难,已“升天”者,真会有什么快乐可言吗?

    3. 基督复临时是要来接所有的义人回归天家。这就表明复临之前,必须先确定究竟哪些人可以被选上。请思考基督复临前审判的必要性?您是否愿意被选上,并愿意符合被选上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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