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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造物者的诗篇
- 圣经与中国古人
- 2023-02-07 00:13
第十二章 造物者的诗篇
振宁博士是世界公认的着名的物理学家。他曾与李政道博士一起获得了科学界的最高奖诺贝尔物理学奖。他们是第一对荣获该项奖的中国人。作为一位物理学家,扬振宁博士对物质世界的基本定律与结构,有着比寻常人更深的理解与认识。那美不胜数、气象万千的物理世界,物理学家们却可用极度浓缩的数学语言所写出的十来个方程式来说明。杨振宁博士在为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所写的《美与物理学》的文章中称它们为“造物者的诗篇”。?这些方程还有一方面与诗有共同点:它们的内涵往往随着物理学的发展而产生新的、当初所完全没有想到的意义。为了说明物理学家对这种美的感受,杨博士引用了一首英国湖畔诗人威廉布菜克的诗和牛顿的墓碑。他说:
“它们的极度浓缩性和它们的包罗万象的特点也许可以用布雷克(W.Blake,1757-1827)的不朽名句来描述:
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在一粒沙子中看世界
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在一朵野花中看到天堂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置无限于掌上
And Eternity in an hour 握永恒在瞬时
它们的巨大影响也许可以用蒲柏(A. Pope, 1688 - 1744)的名句来描述:
Nature and nature's law lay hid in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自然与自然的规律深藏于黑夜,
上帝说:让牛顿出生吧。一切都成了光明。
可是这些都不够,都不够全面地道出学物理的人面对这些方程的美的感受。缺少的似乎是一种庄严感,一种神圣感,一种初窥宇宙奥秘的畏惧感。我想缺少的恐怕正是筹建哥德(Gothic)教堂的建筑师们所要歌颂的崇高美、灵魂美、宗教美、最终美”。
日月星晨,四季更迭,茫茫宇宙,无边无际,又井然有序,这一切都证明创造天地的造物者,乃是一位有着绝对秩序的上帝。许多世纪以来,科学家们一直为这些现象底下所隐藏的规律而叹服。事实上,一切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发现,实质上不外乎是解开上帝在宇宙中所隐藏的法则而已。
这位伟大的造物者不仅将他的“诗篇”写在了物质宇宙中,而且还亲自用手指在石版上,写下了道德与精神的“造物者的诗篇”,以指导人类的生活。这首道德上“造物者的诗篇”就是有名的“十条诫命”。
大约在公元前1445年。上帝差派摩西下到埃及去将在那里为奴的以色列人带出来,带到他们从前的家乡-迦南美地。法老王多次的阻挠,最后在十次大灾之后,不得不给以色列人放行。于是,一百多万人口及牲畜踏上洪水之后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长达四十年之久的漫长的征程。“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光照他们,使他们在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13:21-22)。一路上行了无数的神迹,向以色列人乃至全人类表明了上帝对世人的眷爱。
以色列人世代在埃及居住,受埃及人拜偶像的风俗的影响,他们渐渐地忘记了原有的对上帝的认识,以及他们的故乡迦南美地。正所谓“数典忘祖”。上帝差摩西下到埃及,将他们领出来,目的就是要在他们身上恢复对上帝的认识。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满了三个月的那一天,就来到西乃的旷野。”“摩西来到上帝那里,耶和华从山上唿唤他说:“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晓谕以色列人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出19:1;3-6)
“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上帝,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动。角声渐渐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说话,上帝有声音答应他。”(出19:16-19)
忽然间,雷声与角声骤然止住,山上山下一片庄严的寂静。上帝在密云之中宣布了他为人所定的道德与精神的“造物者的诗篇”十条诫命。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牧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2-17)
“十条诫命”,象上帝其他的话一样,乃是上帝品德与旨意的体现。“律法是洁净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与上帝在自然中所写的诗篇不同,十诫律法乃是道德的律法,属灵的律法。十诫通俗简约,三尺孩童也能捧经诵读;却又广大深远,包括了人向上帝与向世人当尽的本分,而这些本分的原则又不折不扣的是上帝圣德的体现,其深远所及就是最富学识的智者也不能穷尽。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上帝用指头写的石版。”(出31:18)
虽然全部“圣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是上帝拣选的人将上帝的话语与旨意用自己的话写成;但唯有十条诫命是上帝亲自用指头写在石版上的,足见上帝对他的神圣律法的重视。犹太人敬拜上帝的地方称为圣殿,在摩西时代叫做帐幕。上帝对摩西说:“制造帐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样式。”(出25:9)。后来,所罗门王领命按照上帝所指示他父亲大卫王的样式为上帝建造了圣殿。这个圣殿起初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毁。后来又有祭司以斯拉重修圣殿。(见第四章)。
在地上的圣所中,十诫的法版就被安放在圣殿至圣所中由两个基路伯所遮掩的约柜里。约柜之上就是上帝的施恩宝座。这至圣所不是什么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去的,“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来9:7)
耶稣升天之后,公元70年左右,圣殿被毁,从此以色列没有了圣殿。对于中国的古人,圣殿的祭祀乃是一个谜。实际上,在逾越节的羔羊耶稣被献之后,圣殿的各种仪式就不再具有其所象征的意义了。地上的圣所“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耶稣升天“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乃是进了天堂。”(来9:24)使徒约翰在异象中看到“上帝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显出了他的约柜。”(启11:19)地上的圣所是天上圣所的副本,可见十诫的真本乃在天上的真圣所的约柜里,足见上帝的律法与上帝一样神圣。
我们在中国的古经中,没有找到成文的十条诫命,但是却发现古代的圣王知道有上帝的律法存在,并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懂得十诫律法的神圣原则;懂得政府的治理必依法律,而且法为天授。
原文:“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
译文:“现在,我们这些当政者若不将处置这些邪恶之徒,那么,上天赐给我们的法则就会陷于大乱之中或被废弃。《书经·康诰》
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对“彝”的解释为:常理,一定的法则。《诗经·大雅》有“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的诗句。上天之法就是治国的根本大法,有法不依则国心大乱。法是天意的体现,顺从天意就是中国古圣常说的“义”。《中庸》“义者,宜也。”韩愈《原道》有“行而宜之谓之义。”均表明,义为与一定的行为标准相合。
今天的中国人,对于孔子的教诲,通常用四个字来描述,即“仁义道德”。《说卦传》上说:“立人之道,仁与义。”所以做人要讲究义道。这个义的泛围甚广,有可意会不可言传之意。墨子对此也有很精妙的论述,且通俗易懂。
原文:“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
译文:“顺从天意的,就是用义道治理;违反天意的,就是用武力治理。”《墨子·天志上》
原文:“顺天之意者,义之法也。”
译文:“顺从天的旨意,就是义的根本。”《墨子·天志中》
这里,墨子将义的核心作了简明的表达。所谓义,就是顺从天的旨意。那么,“天意”对于义与不义是何态度呢?
原文:“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
译文:然天所喜爱的是什么呢,所恨恶的是什么呢?天喜爱人行义,而恨恶人行不义。”
原文:“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译文:“但是上天为何喜欢义而恨恶不义呢?因为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亡;有义就富裕,无义就贫乏;有义就有秩序,无义就混乱。上天既喜爱人类生存,不喜欢人类死亡,喜欢他们富足,不喜欢他们贫穷,喜欢人间有秩序,不喜欢人间混乱。因此,我知道上天喜欢义而恨恶不义。”《墨子·天志上》
从墨子的话我们知道他对于上帝的法则的重视。墨子对于上帝的心性圣德的把握是多么的准确啊!在圣书中我们读到上帝不喜悦人的死,相反,上帝赐下自己的独生子替人受死,好将永生赐给人。“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而存活吗?...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结19:22,32)耶稣基督也肯定的说:“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
史书上对墨子的生平事迹,并没有留下多少可寻的文字。墨子所倡导的“兼爱”,可能因墨子在提倡“兼爱”的同时,未能充分强调孝敬父母的责任与义务,而受到了包括孟子在内的许多人的批评。但这并不影响他所传关于上天法则的一些正确认识。
原文: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
译文:我们行上天所喜悦的事,上天也会做我们所期望的事。《墨子·天志上》
当我们行上帝眼前看为正的事时,就可以满心地相信,我们的祷告将蒙上帝垂听。若反其天意,背天而行,上帝就不会听人的祷告。这一原则也是《圣书》所教训的。“转耳不听律法的,其祷告也为可憎。”(箴28:9)老约翰在晚年也写下了这样的训诫:“亲爱的弟兄们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一3:21-23)
法律在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是中国古圣的一贯教导。中国的文化最为优越的一个方面就是它的“礼”。上古的社会,有礼法与礼仪之分。法与仪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礼法的内涵广大,包括道德的律法与刑法在内,而礼仪则重在仪文,与圣书中的仪文律法相近。法之为大,是因为法出于天。现在有学者认为中国文化最早的部分乃是“礼”。
原文:“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手足无所措,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
译文:“孔子说:“礼是什么呢?就是对事物的治理。君子遇事必要使事物得到治理。治理国家,若没有礼法,就好比盲人无人搀扶,不知去向。又如比整晚在黑暗的房子里寻找,没有烛光又怎能看见呢?若没有礼,人就会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听什么该看什么,也不知进退的规矩。”《礼记·仲尼燕居》
孔子将礼法比作行路的向导,比作黑暗中的引路的光明。法制完善,礼法受到人尊重的地方,就是犯罪稀少的地方;相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礼法的尊严无人重视,法如虚设的地方,就是犯罪多的地方。
《圣书》中也有类似的教导:
“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6:23)
后来的学者,也有给礼下定义的。出生洛阳的西汉政论家、文学家贾谊(前200-前168年)就给礼下了一个很好的定义。“礼者,所以固国家定社稷,使君无失其民者也。”《贾谊新书·卷六》国家的稳固,社稷的坚定,君王得到民众的拥护,礼是关键。一个国家法制的完善是否大致反映出一个国家治国水准的高下。
“我照着耶和华-我上帝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所以你们谨守遵行;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哪一大国的人有上帝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申4:5-8)
中国古人对礼法的尊重崇尚,正体现了他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礼法是公义与邪恶、是非曲直的标准与度量。没有礼法,就容易受骗上当。上帝的话语就是法则,亚当夏娃所以犯罪,就是被骗而将上帝的法度置于脑后的结果。孔子对此作了一个生动的比较:
原文:“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故衡诚悬,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译文:“礼法对于国家的治理,就如同天平用于称轻重,木工的黑线用以判曲直,圆规与直角尺用于量度方与圆。所以,秤准确的悬垂,就不能以轻重来欺骗;墨线准确地弹画,就不能以曲直来欺骗;规矩准确地摆放,就不能以方圆来欺骗。君子通晓礼,就不能以奸诈来欺骟。”《礼记·经解》
君子与小人,象人与不象人的区别也在于义。
原文:“凡人之所以为者,礼义也。”
译文:“人之所以成为人,在于礼义。”《礼记·冠义》
所谓礼义就是懂得法,又遵守法令而行。
原文: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译文:孔子说:“君子所思念的是美德,小人所思念的是产业。君子常思念着刑法,小人常思念着恩惠。”《论语·里仁第四》
君子思念着礼法上所禁止的事情,不去行;而小人则以如何得到好处为终日的思念。下面我们可以来看一看十条诫命的原则究竟有多少是中国古人所奉行的。
第一条诫命禁止拜别的神。众所周知,早期的中国的是一神论者,所拜的是独一的真神上帝。即使是今天,在北京天坛皇穹殿与祈年殿里仍陈列着中国人所敬拜的“皇天上帝”的牌位。而没有其他的任何别神的名位。
第二条诫命禁止拜偶像。上面所说到的“皇天上帝”只有文字而没有任何形象。中国的先民不是拜偶像的愚民。史书上所有记载的第一次制做偶像的是公元前1198年在位的无道的武丁。据司马迁《史记》所载“帝武丁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蓼辱之。为革襄,盛血,钌百射之,命曰:‘射天’。”
第三条诫命禁止人妄称上帝的名。最晚到了孔子的时代,上帝的名字仍被视为至为神圣不可亵渎的,人们常常只在祭祀或感恩时才提到上帝的名字。显得极为庄重恭敬。
第四条诫命要人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中国的古人是否知道并且遵守安息日呢?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考察的问题。
第五条诫命论及孝敬父母。地球上恐怕只有中国对这一条诫命恪守不渝,千年不废惟有中国有一部《孝经》传世,中华民族四千年连绵不断的历史证明,上帝的信实的,孝敬父母者得到上帝的赐福,在世的日子得以长久。上帝很看重那些孝敬父母,听从父母正义的教道的人。圣书《耶利米书》第35章说到利甲的儿子约拿达的子孙们听从他的吩咐:“你们与你们的子孙永不可喝酒,也不可盖房。撒种、裁种葡萄园,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帐棚,使你们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长。”他们就真的不喝酒、不盖房、也没有葡萄园、田地和种子。但住帐蓬,听从他们先祖约拿达的话,照他所吩咐的去行。他们并没有上帝完备的诫命,但他们听从先祖的吩咐,孝敬父母。按着他们所领受的亮光而行,所以上帝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因你们听从你们先祖约拿达的吩咐,谨守他的一切诫命,照他所吩咐你们的去行,所以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利甲的儿子约拿达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35:6-9;18-19)
中华民族得以延续至今,为上帝所保存,谁知道不是要在这弯曲背道的末世给世界作一个榜样呢?就是那些所谓的基督教国家,在实行上帝所命定的孝道上,岂不也都要在被他们称为“异教”的中国面前脸红吗?
十诫中其余的五条,就是在现代中国社会的法律中也都有所体现,更不用说古代先圣的教诲了。事实上,世界各国、各个宗教中对于十诫中的后面五条,大多有所体现。不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有关“天惟与我民彝”(上帝所赐的律法)的知识渐渐地失去了。对上帝与真理的真知识(“大道”)也与之一起变得模煳了。偶像与鬼神崇拜在商朝的早期就有所表现,说明对上帝的认识在当时已变得模煳。有感于此,孔子“喟然而叹”、惊唿“大道既隐”。(《礼记·礼运》)。
虽然上帝十诫的明文,没有传下来,但诫命的精义与原则却并未完全失传。墨子对于义与上帝的旨意都有着广泛的教导。
原文:“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而智者出。”何以知义之不从愚且贱者出,而必自贵且智者出也?曰:“义者善政也。”何以知义之为善政也?曰:“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是以知义之为善政也。夫愚且贱者,不得为政乎贵且知者。然得为政乎愚且贱者,此吾所以知义之不从愚且贱者出,而必自贵且知者出也。”
译文:“义不是从愚笨卑贱出来的,义是从尊贵聪明出来的。何以知道义不是出于愚笨卑贱的,而必定是出自尊贵与聪明呢?道:“因为义的解说就是正当的意思。”何以知道义的意思就是正当的呢?道:“天下有义就治理,无义就混乱,所以知道义就是正当的意思”因为愚笨卑贱的,不能匡正聪明与尊贵的,而聪明与尊贵的,却能匡正愚笨与卑贱的,所以我知道义不是出自愚笨卑贱的,而必定是出自尊贵与聪明的。”《墨子·天志中》
那么,谁才是真正尊贵而聪明的呢?
原文:“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
译文:“只有天是尊贵的,天是聪明的,所以义实在是出于上天的了”。《墨子·天志中》
圣书也明确地教导“设立律法与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能救人也能灭人的。”(雅4:12)古代先知以赛亚说:“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因此,我们知道我们的救主同时就是那设立律法的,他就是耶稣基督。那在西乃山上亲授上帝十诫并亲手将其刻在石板上,正是基督。
原文:“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译文:“天的旨意,就是义的标准。”《墨子·天志下》
那么,上天所立的法律除了设立义的标准之外,尚有何目的呢?墨子说若以天志为标准,则看待人事就有了衡量的尺度,“譬之犹分黑白也。”(《墨子天志中》)律法作为“义之经也”,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义与不义。在圣书中,一切的不义都叫做罪。“罪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律法如同一面镜子,让人看出自己是否犯罪。若是没有律法这面镜子,人就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罪了。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今天有些人以为律法是罪,因此,宣布要将律法废除。其实,这种看法与说教是完全错误的。若是没有了律法,人怎能知道自己是罪人而需要救主呢?保罗说:“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罗7:7)律法不仅向人指出人的罪,而且见证上帝的义。“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3:21)若是律法可以废除,那么,上帝的义就必少了一个见证。
原文:“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坊为无所有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
译文:“作为礼,消除祸乱所以产生的原因,如同堤防阻挡洪水的来路一样。所以认为旧的堤坊没有用处而加以毁坏,必有水灾发生,以为旧的礼法没有用处而加以废弃,必有祸乱发生。”《礼记·经解》
旧约圣书中常用“墙”来代表上帝的律法。不顺从上帝的律法就如比破裂的墙。“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倚赖欺压和乖僻,以此为可靠的,故此这罪孽在你们身上,好像将要破裂凸出来的高墙,顷刻之间忽然倒塌。”(赛30:13)先知以西结说那些违背上帝律法却想用一些人为的手段来掩饰的人所作的,是用未泡透的灰抹墙。(见《以西结书》13:3-13)上帝的律法乃是上帝用来保护他的子民的高墙,犹如中国古代的长城。"遵守帝律法的便为有福。”(箴29:28)“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诗119:165)
世人因为没有上帝的律法,所以容易受骗,身陷邪恶而不自知。中国人在佛教入侵之后兴起的拜偶像的风俗,就是不了解第二条诫命的结果。若是将这条诫命谨记在心,拜偶像之风必有所收敛,必不致漫行全国。圣书警告人说:“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西2:8-10)
十条诫命虽然是在数千年前所赐下的,但并没有过时,十诫仍是上帝旨意的明文启示,仍是上帝为人所定的道德标准;上帝的神圣律法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现代社会的各种犯罪的增加在很大的程度上说来,就是对十诫的无知与疏忽的结果。有一些基督徒以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将十诫作废了,其实,基督所废除的是仪文的律法,而不是十诫。凭常识也可以知道,十诫中的不可拜别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起贪心等,倘若真的被废除了,那么,社会将是一个怎么样,那将是不可想像的。
原文:“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译文:“礼法所兴盛的地方,就是社会治安有秩的地方;废弃礼法的地方,就是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礼记·仲尼燕居》
孔子有话说:
原文:“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
译文:“因此,只有圣人知道礼法是不可废止的。因而凡是国家败落、家庭破裂、百姓沦亡,必定是先废弃了礼法而造成的后果。”《礼记·礼运》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性悲剧乃是一个明证,一个不受法制约束的国家将会是什么样子。现代社会社会中,新的犯罪不断出现,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常常连定罪也很困难。因为“没有律法,罪也不算为罪。”(罗5:13)但是上帝的律法不同于人间的法律,上帝的律法是完备的,正如上帝是完全的一样。人间的律法随着时代与形势的不同,而经常需要修改,甚至有些必须完全废去。但“上帝就是爱。”(约一4:16)上帝的圣德、律法、其本质都是爱;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仍必如此。“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赛57:13)他的“道路存到永远,”永不改变。“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
原文:孔子曰:“礼,不可不省也!礼不同,不丰,不杀。”
译文:孔子说:“礼法是不可以不省察的。礼法不可混同,不可增加,不可删减。”《礼记·礼器》
圣人耶稣基督在着名的登山宝训中向世界宣布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大的。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可进天国。”(太5:17-19)
耶稣在这里所用的“成全”一词,与《马太福音》3:15节“尽诸般的义”中的“尽”乃是同一个词。其中文字意是:“充满、使满、完成、行尽”等。直译成中文就是“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行尽律法的要求”,为世人立下一个完全顺从上帝旨意的榜样。维护上帝律法的神圣尊严与权威,在全宇宙众生灵面前将荣耀归给上帝。
耶稣的使命乃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他要向世人表明律法属灵的性质,说明其深远的原则,以及律法对世人所要求的爱上帝爱世人的永远的义务。基督对上帝律法的亲自顺服,见证了上帝律法的不可变改的性质。生活在现代在中国人口中常有一句话,“这回该不会再变了吧”。老百姓怕就怕政策不稳定,变来变去,没有保障。可喜的是,上帝的律法与上帝慈爱的性情一样,是永不改变的。上帝并不象世人那样朝令夕改。
中国的古人虽然失去了完整的“造物者的诗篇”,但他们却清楚的意识到那崇高的标准是不可降低的。
原文:公孙丑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几何及而日孳孳也?”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
译文:公孙丑曰:“圣人之道高极了,美极了,可是却象登天一样,可望而不可及。为什么不降低一些,让人可以做得到,以便孜孜以求呢?”孟子说;“高明的木匠大师不会因为笨拙的学徒而变更或废弃用墨线量度其所作之工是否合乎标准;后羿也不会因为学射的人笨拙而改变开弓的标准。”《孟子·尽心章句上》
上帝律法的标准的确是高,它不仅要求人有外表的顺从,更要求人有内心真实的顺从。耶稣要他的门徒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因为他们只讲究外表的顺从,而缺少内心真实的改变。亚当的子孙,靠着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守好上帝律法,达到上帝义的标准的。可喜的是有耶稣做到了对上帝律法的完美的顺服,他向世界证实,上帝的律法是可以守好的。作为人子,耶稣为我们留下了顺从的榜样,作为神子,基督又赐给了我们顺服的力量。我们的人性若藉着信心与神性联合,有上帝的圣灵赐给我们顺从的心与顺从的力量,就可以守好上帝的律法。我们已经知道“罪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那么,顺从上帝的律法就是义。耶稣降世的使命之一,正如他的名字所表明的,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说得更明白一些,耶稣来就是要将他的百姓从违背律法的罪恶行为中救出来,使他们不再违背律法,不再犯罪。从前是违背律法的罪人,现在因着耶稣而成了顺从律法的义人。“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一5:3-4)
对于上帝的诫命,耶稣作了这样的总结。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头四条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后六条诫命)。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在最后的晚餐上,耶稣说到自己“要照所预定的去世”,可是“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算为大。”(路22:22,24)他们的夫子即将去世,这最后的晚餐乃是与他们的告别宴,可是门徒却在争论将来谁为大,所表现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亲相爱之情,而是相争相竟之欲。“爱人如己”的诫命,对他们来说仍是相当的陌生,因为他们之间没有表现出彼此相爱的精神,这仍是他们要学的全新的功课。所以耶稣对他们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的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多年之后,约翰学到夫子的这一教导,明白了“彼此相爱”其实乃是从起初就有的命令,于是他在信中写道:“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约一3:11)
有一些人读到耶稣赐下的这条新的命令,便以为耶稣亲自说过他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的那古老的十诫不再生效了。其实,“彼此相爱”乃是诫命中较小的一条。那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仍然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彼此相爱”乃是爱上帝的必然表现,没有对上帝真诚的爱,也不可能真正做到彼此相爱。可见断章取意的读经解经是何等的危险。
许多人在律法与福音的关系上,有着不完全的看法。上帝的律法与基督的福音是相辅相成的,互相补充的。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律法而没有基督福音里的信心,不能使违背律法的罪人得救。反过来,福音若是没有律法,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一事无成。律法与福音是一个整体。律法是隐含的福音,福音是律法的展开。律法是根,福音是其上所开的鲜花与所结的芬芳的果子。律法指向基督,基督指向律法。律法将绝望的罪人引向基督以求赦罪之恩;福音又赐给在基督里新造的人顺从上帝律法的恩典与能力。耶稣为他的殿安放了基石,“人且大声欢唿:‘愿恩惠;恩惠归与这石。’”(亚4:7)基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是始是终,是首先的,又是末后的。基督的福音与上帝的律法,恰如一把两刃的宝剑,使人生出真纯的爱心与诚实无伪的信心。律法与福音是不可分割的。在基督里“慈爱和诚实彼比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85:10)福音并不减少人对上帝当尽的本分。福音不给人犯罪的借口,如同律法不给人犯罪的借口一样。耶稣的生与死,所教导的是最严格的顺从。义的代替不义的,无辜的成为有罪的,耶稣的牺牲既使上帝律法的尊严受到维护,又为必死的罪人开了一条通往永生的道路。
“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箴11:1)
上帝的律法与基督的福音是上帝天平的左右法码。而十字架就是上帝天平的最佳体现。任何偏向都将使这架天平失去平衡,而为上帝所憎恶。真正的中庸之道,乃是律法与福音,慈爱与公义的平衡之道。两者之间有着完美的和谐。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1)福音是恩典的喜讯,可将人从所定的罪中解救出来,使人能对律法作出能蒙上帝悦纳的顺从。福音以此道德的法典为人生的准则。律法因其神圣不可侵犯,而不断地将罪人指向福音以求赦罪与获得属天的平安。有上帝在基督里所预备的恩赐,任何罪人都不应该失去天国。这就是新约福音的根基。
然而,在今天的世界上,各种宗教,林林总总。就是基督教也有成百的教派。何以知道孰真孰假?什么可以作为检验的标准呢?墨子提供了三个有效的检验尺度。
原文:“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译文:“当今天下的情形真假不易晓得,所以对于言论要设三个标准。哪三个标准呢?第一是考察本原,第二是审察事实,第三是应用之于实际。
那么以什么作为考察的依据呢?墨子继续说:
原文:“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译文:“考察本原是推求天帝鬼神的意志,和圣王的事迹;审察事实是用先王的书来证实;至于如何应用于实际?就是应用于刑政等方面,观其效果如何,这乃是言论的三个标准。”《墨子·非命中》
我们必须指出,墨子的认识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墨子对于鬼神的认识是不正确的。中华民族虽然得蒙上帝的光照,有上天灵明的启示,但是“上帝的圣言”却是交托给犹太人保存的。(见罗3:20)犹太人作为上帝的选民,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指蒙选保存上帝的圣言;而不是说他们是上帝特别的宠儿,“因为上帝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4)墨子也和其他中国古代先圣一样,并没有完全的真光。事实上,上帝从来没有将真光一无保留地赐给某一个别的人。“但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圣书》这部书是在长达一千六百多年的时间内由近四十位作者所写的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真理是渐进的,正如同太阳光一样,越照越明。当人欢喜地领受了眼前的亮光时,就会有新更大的亮光要赐给他。若是照着《圣书》来看,墨子所说的鬼神,应该是指上帝听令的天使,他们“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1:14)但是瑕不掩瑜,墨子所说的检验原则在今天仍然有效。
第一:我们要用“上帝的旨意”,基督耶稣以及使徒们所奉行的真道来来考察教义的正确与否。《圣书》里也确立了同样的原则: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
中文的这句“必不得见晨光”在原文和钦定本《圣书》中都是“因为没有光在他们里面”。(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Catholic Church and the World Lutheran Fede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byfaith)有光的地方就没有黑暗,有光的地方就只有黑暗。所以,人所教训的,若是与上帝的法度与训诲不相符,就说明不是真理,而是谬论与谎言。
圣书中称上帝为光(《约翰一书》1:5),称基督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耶稣自己也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又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9:5;1:9;14:6)可见,真光就是真理,真理就是耶稣。“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就可以断定人所说的是否符合耶稣的真理。
诗人大卫在灵感中写道:“我藉着你的训词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诗119:104)这句话中的“训词”的希伯来文是pippuwd,就是诫命,法度、条例的意思。大卫的话与以赛亚据说的标准都是一致的。
墨子的第一个标准中还包括“圣王之事”。对于今天的基督教界来说,就应该以耶稣基督为榜样,以鉴别真假。耶稣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约13:15)若不以基督为榜样,怎么可以称为基督徒呢?若是以基督所行的为榜样,基督教界的有关受洗的方式,崇拜的日子等问题上的争论岂不是迎刃而解了吗?哪里有争论的余地呢?
第二:墨子用来检验“原”的标准是先王之书。就是尧舜、汤武、文王周公等的书文。不幸的是,这些书文大多已不复存在了。可是我们不必为此太过忧伤,因为那创造天地的的上帝,已将他的旨意完整的保存在圣书里传留下来了。世上流行的各种讲论,都应该与圣书相对照,以考查其正确与否。在使徒时期有一个叫做庇哩亚的地方,受到了使徒的称赞,并被写于圣书之中,因为他们“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书,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9)基督教界所出现的多次宗教改革运动,也是本着《圣书》而推动的。宗教改革的着名领袖之一的马丁路德有一句名言:“圣书,惟有圣书,是我的立足之地。”
说到宗教改革,我们不禁欲在此插上一段话。基督复活升天之后,门徒大受鼓励,热心地传扬基督恩典的福音,上帝救人的大道。随着使徒的去世,甚至在使徒时代,撒但就已经藉着那些未曾真正悔改的人进入了教会,传播使徒与圣书所没有教导的异端之说。罗马人起初欲用刀剑来使基督徒就范,却不料,基督徒的鲜血反成了真理的火种。基督教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越来越兴旺。到了公元四世纪,罗马皇帝康士坦丁表示信奉基督教。据说还命令他的军队从河里走过去,就算是受洗了。康士坦丁表面对基督教的皈依,使基督教从受罗马压制的纯正的圣书宗教,一下子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教会的一些领袖们因此大大振奋,原来独立于政权之外的宗教,现在就与世俗政权合而为一了。未曾经历悔改重生的名义上的基督徒,包括大批权贵人物,将大量的罗马教中的拜偶像和其他异端之说,带进了教会,终至喧宾夺主。
那些坚持圣书信仰的基督徒反而被定为异端分子,受到了罗马教会严厉的处置。黑暗的中世纪由此而生。撒但进入教会,以教会的名义破坏基督的真理与基督的国。数百万基督徒死于罗马教会的魔掌之下。
《圣书》中常用妇人来代表教会。圣洁的女人表示圣洁的教会,而淫妇则代表与世俗联合的教会。见《启示录》第十二章与第十八章。正如同水与火不相容一样,这两个教会也是不能共处的。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就是本着圣书的教导而进行的。
《易经》第四十九卦是“革卦”。孔子对革卦作《彖传》说:
原文: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
译文:革,如水火不相容;两个妇女住在一起,却志不相投。(因此,需要变革。)《易经·革第四十九》
基督新教的兴起,就是变革的结果。改革的风云,并没有随着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的去世而结束。有新的亮光不断的赐给凡真诚地跟从已有的亮光的基督的门徒,不断的将人们带回圣书纯正的信仰之上来。基督教世界的一个不幸的悲剧就在于,信奉改革宗的人,不愿意跟从真理亮光的引导,而固守改革领袖们的信仰。追随马丁路德的基督徒,固守路德所领受的真光;追随加尔文改革运动的基督徒,固守加尔文的信仰。追随卫斯理的人,固守卫斯理的信仰;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不肯在他们的追随的领袖所没有领受的真光上,听从圣灵的引导。于是,基督新教,教派林立,各成一家之说,互相矛盾,固步自封,改革的精神从他们中间失去了。这种现象,正好象孔子之后的诸子百家一样,各自对真理的某一方面有所把握,而未以开放的精神领受真理的更广阔的启示。现今的基督教界也正在兴起合一的运动,甚至天主教与路德宗也已经越走越近,接近言归于好。1994年3月29日,四十位着名的美国路德宗与天主教派领袖在纽约共同签署了一份名为“福音派与天主教在一起”的文件,正式开始了两大教派之间的联合。1998年6月东部美国路德会与天主教签署的“论因信称义之道的联合宣言。”美国《时代周刊》1998年7月6日版第80页刊登漫画:教皇与马丁路德相互伸手言欢。1999年10月31日,路德宗世界联会又与天主教又在联邦德国东南部的奥格斯堡(Augsburg),签署《天主教会与路德宗世界联合会关于因信称义教理的联合宣言》,(钦定本的英文译文为:To the law and to the testimony: if they speak not according to this word, it is because there is no light in them.)再一次背离《圣书》与改革运动原则,向天主教靠拢,搞教会机构性的联合。
普世教会合一运动也在各国大势推行,不少合一是建立在所谓“信仰上的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也开始了对话。其实,这种合一是没有圣书依据的。《圣书》上说: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6;13)
真正的合一是真道上的合一,各人的信仰固然应该宽容,但唯有在基督里的真理才是教会合一的合法基础。也只有这个基石才是稳固与长久的。
第三:是对其“用”的检验。看这种言论在实际生活中,有什么样的效果,结什么样的果子。耶稣对门徒说: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20)
最后,让我们来看墨子对于当时代的人有何劝勉:
原文:“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者,当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译文:“所以当今天下的士君子中心果然要想行仁义,想做上士,上想合乎圣王之道,下求对国家人民利益,那么对于天的意志,是不可以不留心考察的啊!天的意志也就是义的常道啊!”《墨子·天志下》
在上帝的律法面前,只有两种人,违法者与守法者;顺从者与背逆者。耶稣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这里的命令与诫命,在原文与英文中都是一个词。有人以为,耶稣的命令与上帝诫命不一样。这实在是一种错误,因为耶稣说:“我没有凭着自已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约12:59-50)在基督里,我们可以获得天赐的能力与恩典来追随耶稣的榜样,跟从他的脚踪行。
“凡称唿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的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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