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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章《易经》中的救赎大计

     
    第八章  《易经》中的救赎大计
     
    “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书经·洪范》
      大禹是建于公元前2205年的中国第一朝夏朝开国的圣王明君。我们在第五章谈过,他是由舜帝推荐给上天,秉受天命而为王的。大禹治国,天赐“洪范”,洪水平息,秩序井然。我们在这里要探讨的是,对于一个被罪恶的洪水所淹没的世界,上帝是否有治理的“洪范”大计,以根治罪恶,平定天下,达到天下大治呢?我们有必要先了解,罪恶与人类痛苦的起源。
      我们在第五章已经了解到,皇天上帝是“惠民”“聪明”,公义仁爱、“不易不僭”的。因此,在这样的一位至高之上帝所创造的世界里,罪是没有存在的理由的。若能为罪找到存在的理由,罪也就不是罪了。皇天上帝也就不是“聪明”“不僭”、公义仁爱的了。许多人为罪的问题所迷惑,为要寻找罪存在的原因,就致力研究上帝所从没有启示的事。不是歪曲上帝的圣德,认为上帝是不善不恶的,或又善又恶的,将罪的起源归咎于上帝;就是完全否定上帝的存在。智慧的老子也在《道德经》中表明,不知道罪存在的原因。罪是一个神秘而不可思议地侵入宇宙的仇敌。对待罪,原谅就是袒护与支持。“上帝就是爱”。(约一4:16)
      罪的出现是与爱的伟大法则相对立的意念的表现与发展的结果。罪的起源与其存在的理由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我们虽然不能通过考查罪的起源来说明罪存在的理由,然而,《圣书》却向人清楚地说明了它的起源,以及上帝对罪的最终的处理,证明上帝对罪的产生是绝无责任的。而且在对罪的处理上,正体现了上帝的公义与慈爱。
      在罪恶侵入之前,全宇宙是和平、安详与喜乐的。基督就是那位老子所强为之名的“道”。“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1:16)爱的音符响彻全宇宙,基督是他所造之生灵所爱戴与乐意事奉的主。上帝所造的众生享有“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然而,有一个天使竟滥用了这个自由,天上的和谐之音从此便他破坏,罪也就从他开始了。
      这个天使的名字叫“路锡甫”(Lucifer),即“光明使者”之意。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曾心里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之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2-14)
      他在起初是完全与圣洁的,侍立在上帝的面前听令。实际上,他的地位仅次于基督。
      “你是那受膏遮掩约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上帝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结28:14-15)
      然而,骄傲自大、自私狂妄的心,使他对自己的地位不满,竟想与上帝比个高低。“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结28:17)
      他不满于上帝所赐给他的崇高的地位,竟擅自“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犹6),出去到众天使中间,用欺骗的手法散布不满的精神。“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在尊荣的高位掩盖之下,他欺骗的??俩骗取了天上三分之一的天使的同情与支持。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启12:7-9)
      本来高尚圣洁的“光明使者”,终于成了抵挡上帝的“魔鬼”“撒但”,“被摔在地上”。
      失去了天上高尚地位的撒但,这里不仅充满了对上帝的仇恨,而且还将这股仇恨加于上帝新造的人始祖亚当和夏娃。上帝谋求赐福于他按着自己形像所造的人,而魔鬼则设法要将灾祸与苦难带给第一对天作之合、真实的反照天之思想、感情与意志的“天真”快乐的夫妇。
      为确保包括新造的人类在内的全宇宙的安宁与幸福,上帝凭着他无穷的智慧与慈爱,为人类定下了一个忠诚的考验。耶和华吩咐说: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恶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违背上帝的吩咐,违背上帝的律法与旨意,就是犯罪。“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而违背的结果就是死全然的灭绝。
      您可能还记得我们在第二章讲到夏娃在蛇的引诱之下,摘下了善恶树上的禁果,与亚当一起吃了,但他们并没有立即死。那古蛇那应许夏娃道:
      “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4)
      亚当和女人吃了禁果,并没有像上帝所宣判的立即死去,而是像蛇所说的那些仍然活着。如果上帝所说的是真理,那麽他们为什麽没有立即死亡呢?如果蛇说的是实情,那麽上帝为什麽要咒诅人和蛇呢?岂不是不讲道理吗?可见上帝的品德在这里受到了质疑ⅵ上帝是否真的爱人类?或者蛇对人类更有同情之心呢?
      根据《圣书》的记载,亚当活到了九百多岁才去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圣书》对此有没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呢?请看一段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他要在本处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他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并担负尊荣,坐在位上掌王权。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两职之间筹定和平。’”(撒6:12-13)
      这里的“筹定”在原文中有“建议、筹划、计划”的意思;“和平”的原文意思为“和平、友谊、特别是指与上帝的立约关系中的友谊”之意。
      因此,“筹定和平”就是“筹划和平方案、筹划与上帝和好的计划”之意。而与上帝和好就是使人类得蒙救赎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设计救赎的方案”或称为“救赎计划”。而这里的“两职”是指着万军之耶和华上帝与那称为“大卫苗裔的”耶稣基督,因为耶和华乃是人类真正的君王,而耶稣是人类的中保与大祭司。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这个救赎人类的计划是在圣父上帝与他的圣子耶稣基督之间筹划而成的,以便解决罪的问题。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由此可知,要解决罪的问题,就必须流血。可是动物的血不能满足人违反上帝律法而应付出的代价,因为动物的生命价值低于人的价值,因此也就不能作为人的赎罪祭。而只能作为一个表号而被上帝所接受,预指那将来的真正的能为上帝所接受的更美的祭物。
      罪人自己也不能为自己赎罪,因为犯罪之后的人只能是一个不完全的祭物。他在价值上低于犯罪之前的人类的价值。上帝所造的人本来是完全公义正直的,因此除非有高于人犯罪堕落之前的价值的祭物作为赎罪祭献上,否则,不能满足天法的要求。
      天使虽然是无罪的,而且其生命形式高于人类。《诗篇》8:5上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可是天使的价值却不及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律法就是上帝本性的反映,体现着上帝的权威。天使们也是受造之物,也必须遵从上帝的法律。
      我们在《圣书》中读到:“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只有基督的宝血能够满足上帝神圣律法的要求。只有基督的生命才足以救赎人类脱离堕落的景况,而使之超拨升高,回到上帝初造之时的完美与无邪之境。
      可是这个计划是在什麽时候筹划的呢?是在人犯罪之后而作的补救之计吗?不ⅵ请读一段使徒彼得书信中所定的话:“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彼前1:18-20)
      感谢上帝为我们留下《圣书》,使我们知道,原来上帝的救赎计划远在人类犯罪之前,甚至在人被造之前就已经制定了ⅵ《启示录》13:8上称基督是“世界创立以来被屠宰的羔羊”(吕振中译本)再次证实基督的血在创世之初就已为罪人流出。
      亚当夏娃在犯罪之后之所以没有立即死去而能继续存活,完全是因为基督代其受死的结果ⅵ也正因为有基督这位与父上帝同等的子上帝为人类而牺牲流血,人类的先祖和他们的一切后裔才获得再一次的生命,再一次选择的机会ⅵ正如《圣书》所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因为我们是“他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徒20:28)。
      我们在《圣书》中知道,上帝将救赎的大计启示了亚当、夏娃、亚伯拉罕、约伯、雅各、大卫、以赛亚、但以理、和各位基督的使徒。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上帝有没有将这个关系宇宙之安宁、人类之生死存亡的救赎大计启示给中国古代的先知呢?或者给中国的先知们一些暗示呢?上帝办事有上帝的作风,圣书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摩3:7)
      这句经文说得明明白白,凡与人类相关之大事,上帝都会先与他的众先知通气,否则他就不会行动。很难想像如此重大的救世大计,上帝会不向中国的先知们透一点风声?这句经文中所说的众先知是否也包括上帝在中国古代的先知呢?
      然而,不可指望上帝对这一计划有一个系统的合盘托出似的启示。因为上帝对先知说话也有他自已的风格,有《圣书》为证:
      “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赛28:13)上帝所以这样做,除了照顾人的理解力的有限,诸多的大事,不能一次弄个清楚明白之外,其中还有更深的道理:只有真心寻求真理的人,才能找到这无价的宝藏。这既是上帝对人的信念的磨练,也是帮助人在真理上成长的有效训练。
      本书中我们将较有系统地讨论上帝对中国先知们所作的“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式的启示,我们在本章将仅限于对《易经》中的若干片段进行剖析。
      在第二章,我们对《易经》作了简要的介绍,认明《易经》是“五经之原”。历代以来,大凡学有建树的中国贤哲,都对《易经》有所论述。中国古代文化儒学与道学的开创者孔子和老子的思想,就饮于《易经》这同一个源泉。中国人虽不幸失去了许多古时的宝典,但可幸的是,上古的大道所失丧的礼乐,圣人之道,都完整而且更全面的记载在《圣书》里了。
      上帝对人类的救赎计划与人类的历史息息相关。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救赎计划贯彻于整个人类历史演进之始终。救赎计划的启封,是以标志着人类历史之始的始祖堕落为起点,而救赎计划的结束,则以人类历史的终结,即义人的得赎为标志。此后人类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永恒的时代。我们在《易经》中发现了这个“洪范”大计的一些基本的原则。
    一:《解卦》道出救赎的根本
      《易经》解卦上说:
      原文:“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白话:“《象传》说:雷雨大作,乃《解》卦的卦象。君子因此赦免过犯,宽恕罪恶。”
      “解”就是救的意思。解卦至少告诉了我们三点:
      第一:“罪”与“过”是人陷于困境需要解救的原因;
      第二:人得解救之关键在于其“罪得赦”;
      第三:那位“赦过宥罪”之人乃为“君子”;
      没有这一位“君子”,则无解脱可言。中国的先贤们相信并且教导,人为上天(上帝)生。得罪人,也就同时得罪了造人爱人的上天(上帝)。如至今仍为汉语成语的“人命关天”,就是这一认识的反映。因此,凡夫俗子岂可赦人之罪呢?这位“君子”的身份不简单,竟能赦免人对人以及对上帝犯下的罪ⅵ因此其地位与身份当与上帝相等方可。这是一位怎样的“君子”呢?
    二:救人的君子“大圣人”
      在《易经》第一卦《干卦》结束处,有这样的话:
      原文:“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
      白话:“所谓大人,其德性与天地之德相合;其光辉有如日月之明;其行动有序,有如四时之依天时;其命运之吉凶却与鬼神相同。先于上天(之命)而动,而上天不背其意;后于上天(之命)行则依天定之时而动。上天况且不与其相背,人与鬼神岂可有背于他呢?深知进取退却、生死存亡的道理,而不失其正道者,大概只有圣人能做到吧。”
      很明显,这里所说的“大人”与“圣人”实为一人,可以合称为“大圣人”。这位大圣人德性圣明有如天地,光彩照人,直逼日月;行动有序,出于天时。
      孔子有一段话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孔子这里所说君子,与我们上面所说的赦罪的君子有所不同,孔子所指的是一般的有德之人。可见“大人”的地位之高与天命相等,与圣言平齐。
      有心的读者心中至少会问这样几个问题:
      一、这位“大圣人”究竟是谁呢?
      二、他为什么还会遭“凶”运呢?须知这样的一位圣人遭凶与天理人情是何等的不合啊!
      三、他所遭受的是怎样凶运?
      四、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可是这位“大圣人”看来是明白生命与死亡之道的,那麽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呢?
      五、最难于明白的是,这位行动合于天时的“大圣人”怎麽会有先于天命的举止呢?而且上天竟然会同意他的主张。这会是什麽样的主张呢?
      《易经》中的这两段话还可以引起我们更多的问题,我们暂时请大家先将别的问题放下。与我们一起来看几段《圣书》里描述耶稣基督的几段经文: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了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生命在他(耶稣)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
      “我父(上帝)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已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6-17)
      我们从以上的三段经文中可以看出,耶稣本与上帝同等;在他里面有生命。可是他却虚己为人,顺服至死。而且他还有权柄将舍去了的生命再取回来,就是说他能出死入生。一方面他由生而死,另一方面又能出死入生,可见耶稣是深知生死之道。
      其中最令人寻味的乃是那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已舍的。”说明了耶稣舍已牺牲的这一举动,乃是出于自愿。没有任何人要求他这样做ⅵ连他的父上帝也没有要求他这样做,而他又说“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说明他自愿舍己牺牲的建议得到了上帝的认可,乃是真正的“先天而天弗违”。一旦上帝接受他的计划,他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又做到了真正的“后天而奉天时”。
      《易经》与《圣书》都告诉我们,在这个救赎计划之中,耶稣替罪人而死(凶运)的主张是出于自愿,是出于他对上帝与人类的深切的大爱!
      正因为耶稣替人而死,因此他才能以赦免人的过犯与罪孽,将人解救出来ⅵ上面所提的问题以及与救赎计划有关的其他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相关章节继续讨论。我们相信,即便是在这里,我们也已经能够看出:惟有耶稣才符合《易经》中对这位“君子”“大圣人”的一切描述。
      耶稣降生于世,他的公开传道、他的死、复活以及升天,都严格地依照着上帝的时刻表(天时)而行。这一点,我们在第四章已有所认识,以后还将详细探讨。
    三:救世君子在救赎计划所经历的挣扎与屈辱
      可是这位“救世君子”在救赎人类的过程中所走的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轻而易举、没有挣扎没有屈辱、没有争战的。《易经》第三卦《屯》向我们展示了一幅这样的图画:
      原文:象曰:(君子)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白话:《象传》说:君子虽然犹豫不决、徘徊不前,但他的志向和行为却使其合乎正道;他本来身份高贵,却甘愿自卑低贱,所以大得民心。
      耶稣为了救赎人类,弃王冠、离天庭(高贵之处)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俯身低贱),降临人间。他所走的那条救赎人类的道路并不是一条平坦之路,而是一条血染的道路,以致耶稣踏在其上,也不免犹豫徘徊。
      “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便对他们说:‘我心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麽样?你们不能同我警醒片时吗?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旨意成全了。’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困倦。耶稣又离开他们去了。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太26:36-44)
      我们看到耶稣三次在自己将要完成的使命面前犹豫不决,三次请求天父上帝将那苦杯挪开。然而他最终仍是志向坚定,决意至死顺服上帝的旨意,为赎人类的罪而被钉在十字架上。耶稣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12:32)
      正如《易经》所说:耶稣“以贵下贱,大得民也”。二千年来的世界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无数颗人心被十字架所吸引而归服了耶稣。
    四:圣人的教导与救赎计划的结果
      《易经》中有一句话,点明了“圣人”所履行的救赎计划的结果与功效。
      原文:“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白话:“圣人以神道设立教化之道,天下无不诚服。”
      神道与人道的不同点之一就在于神道里面有生命之能。能洁净人心、重塑人性、能起死回生。人若将神道藏于心中,就时时会感到一种从上头来的生命与能力。
      《易经》中说圣人所施的教化非人道,乃神道。而且正因为是神道,才使天下诚服。耶稣说:
      “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神),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麽,讲什麽。”(约12:48)又说:“你们所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神)的道。”(约14:24)
      那么,耶稣的言教与身教的结果(耶稣的牺牲就是这一教化的中心)怎麽样呢?请看《圣书》对救赎计划之结果的描述: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这恩典是上帝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7-11)
      从上述经文中可以看出,上帝所定的救赎计划,有着比单纯地救人更为广泛与深刻的目的。耶稣到世上来,除了将罪人从罪中救出来之外,还有在全宇宙面前显明上帝圣德,使天下(不仅是指中国,或是地球的居民,还包括所有上天之下的众生)都归服在基督面前。耶稣为救赎人类所作出的牺牲,不仅使人类可与上天修好,恢复往来;而且在全宇宙面前证明上帝和基督对反叛的天使撒但及其同党的处治是公正的。同时向全宇宙显明,上帝是公义而慈爱的。藉着耶稣基督这位“大圣人”的救赎牺牲,上帝的救赎大计必全然完成,罪恶必将全然剪除,宇宙必永远安泰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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