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福音布道 > 信仰纵横 > 圣书分类主题 >

圣经分类主题经文 31-70

31.地獄

(1)罪的工價乃是死,而不是地獄中的永生。有《聖經》為證:《羅馬書》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2)惡人必滅亡。有《聖經》為證:《詩篇》37:20惡人卻要滅亡。耶和華的仇敵,要像羊羔的脂油。他們要消滅,要如煙消滅。
(3)惡人必被燒歸為無有。有《聖經》為證:《瑪拉基書》4:1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
(4)基督怎樣論永遠的刑法?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5)所多瑪,蛾摩拉受的是永火的刑法可是今天火勢已滅。有《聖經》為證:《猶大書》7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監戒。
(6)此火是不能撲滅的,但在沒有東西可燒之後火勢就自然滅了。正如同上節經文中的永火一樣,燒完了罪惡之城火就滅了。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3:12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7)整個地球將被火燒盡了。有《聖經》為證:《彼得後書》3:10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
(8)火湖中被燒是些什麼人?有《聖經》為證:《啟示錄》20:15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9)地獄乃是指燒滅惡人的事件而不是指地上某一特寫的地方,因為全地都被焚燒。有《聖經》為證:《啟示錄》20:9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上降下,燒滅了他們。
32.墜胎
(1)上帝對於胎兒的生命與人格有何教訓?人在出生前就有生命的價值與身分。《耶利米書》1:5“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2)當人還在娘胎時,上帝就已經在人身上作工了。經上記著說∷詩篇139∷13,14。“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3)上帝的誡命禁止殺害生命。出埃及記20:13“不可殺人。”
33.獨處
(1)有時我們需要獨處處理個人的隱痛。有《聖經》為證:《馬太福》14:13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
(2)獨處有利於禱告。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14:23-24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裡。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搖撼。
(3)如果耶穌都需要安靜思想,我們豈不是更需要嗎?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4:42天亮的時候,耶穌出來,走到曠野地方。眾人去找他,到了他那裡,要留住他,不要他離開他們。
34.獨身
(1)獨身與婚姻都是上帝所賜的。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7:6-7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2)保持獨身的一個好處是可多得時間事奉主。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7:29-31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 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5.禱告
(1)禱告就是與上帝交談。有《聖經》為證:《詩篇》4:3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我求告耶和華,他必聽我。
(2)禱告是大而奇的特權。有《聖經》為證:《詩篇》4: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3)上帝是可以親近的。有《聖經》為證:《詩篇》65:2聽禱告的主阿,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
(4)上帝是否願意聽我們的禱告?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7: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麽。
(5)基於什麼條件人可得到上帝的賜福?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7:7-8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6)當求的事中有一項就是智慧。有《聖經》為證:《雅各書》1:5-8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 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 定見。
(7)詩人說什麼情況會使我們的禱告無效?有《聖經》為證:《詩篇》66:18-19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但神實在聽見了。他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
(8)有沒有上帝不聽的禱告?有《聖經》為證:《箴言》28:9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9)當奉誰的名禱告?有《聖經》為證:《約翰福音》14:13-14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數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10)當感謝上帝應允我們的禱告。有《聖經》為證:《腓利比書》4:6-7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11)當在怎麼時候禱告?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6: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12)有時上帝在我們尚末求告之前就先應允了我們。有《聖經》為證:《以賽亞書》65:24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13)有時上帝不會應允我們的禱告。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12:8-9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14)有時上帝叫我們靜默等候。有《聖經》為證:《詩篇》37:7-8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15)上帝的能力是無限的。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3:20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16)上帝的應許有多徹底全面?有《聖經》為證:《腓利比書》4:19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17)如何知道當為何事禱告?有《聖經》為證:《羅馬書》8: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查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18)耶穌論到禱告蒙應允的條件有何教訓?有《聖經》為證:《馬可福音》11:24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19)我們可以向上帝存什麼樣的指望?有《聖經》為證:《約翰一書》5:14-15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20)《聖經》有沒有給出禱告的範例?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6:9-11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 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因為國度、權柄、榮耀有是你的,直到永遠。
(21)禱告不可裝模作樣。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6:7-8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
36.等候
(1)等候為我們提供時間以建立對上帝的信賴。有《聖經》為證:《詩篇》27:14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
(2)有時上帝在應我們之前讓我們學會等候。有《聖經》為證:《詩篇》40:1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他垂聽我的呼求。
(3)等候上帝的必承受上帝的應許。有《聖經》為證:《詩篇》37:9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37.等級
(1)應當優先那些不能回報於你的。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14:13-14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2)在基督的肢體內不可分等級。有《聖經》為證:《加拉太書》2: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3)忠誠的信徒不以等級取人。有《聖經》為證:《雅各書》2:8-9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38.膽怯
(1)我們的膽怯應當靠對上帝的信心來克服。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后書》1:7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
39.恩典
(1)救恩出自恩典--乃是上帝的恩賜。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2)上帝的恩典是我們惟一的希望。有《聖經》為證:《尼希米記》9:31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3)上帝的恩典使我們的得救成為可能。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1:7-10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 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豫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 的,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4)上帝的恩典乃是寬容忍耐。有《聖經》為證:《羅馬書》2: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40.惡語
(1)我們說話應當如何?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5:3-4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2)有一條誡命禁止濫用上帝的名。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20: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3)上帝要我們除去我們心裡污穢的言語。有《聖經》為證:《歌羅西書》3: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作陰毒)譭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4)言為心聲。有《聖經》為證:《箴言篇》13:3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5)耶穌的門徒應該說話謹慎。有《聖經》為證:《歌羅西書》4: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
(6)言語會影響他人。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前書》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41.分辨力
(1)分辨力在作決定時特別重要。有《聖經》為證:《雅各書》1:5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2)分辨力對於靈性的成長至關重要。有《聖經》為證:《希伯來書》5:14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42.復活
(1)《聖經》肯定耶穌基督已從死裡復活。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28:5-6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梢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2)耶穌的復活正如同先知所預言的那樣。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15:3-4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3)耶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15:14-17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 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複 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
(4)聖經對復活有何教訓?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15:12-14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麽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5)復活的身體將與現在的身體不同而且義人所得的身體將是永恆的。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15:51-53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 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 壞的。(變成原文作穿下同)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43.奉獻
(1)個人奉獻是上帝所喜悅的事。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35:22凡心裡樂意獻禮物的,連男帶女,各將金器,就是胸前呻,耳環(或作鼻環),列印的戒指,和手釧帶來獻給耶和華。
(2)當我們樂意奉獻時上帝就喜悅。有《聖經》為證:《以斯拉記》2:68-69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地方,便為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要重新建造。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金子六萬一千達利克,銀子五千彌拿,並祭司的禮服一百件。
(3)克已犧牲而作的奉獻蒙上帝悅納。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8:2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
(4)慷慨大方需要預備與計畫。有《聖經》為證:《利未記》19:9-10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奉獻是一種敬拜行為。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2:11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他。
(6)每個人都應該按自己的能力奉獻。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8:12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比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7)多受的就向他多取。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12:48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8)忠心交納十分之一能得上帝的賜福。有《聖經》為證:《瑪拉基書》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9)慷慨者得慷慨。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6: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10)上帝是樂施的榜樣。有《聖經》為證:《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44.放棄信仰
(1)當我們感到要放棄時應該怎麼辦?第一步是將我們的感覺實實地告訴上帝。有《聖經》為證:《詩篇》13:1耶和華阿,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
(2)上帝已經應許在我們需要時賜我們以力量。有《聖經》為證:《哥羅西書》1:11-12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
(3)輕易放棄可能會使我們失去上帝要賜給我們的最好的禮物。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4:16-17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45.法術
(1)上帝禁從事任何法術。有《聖經》為證:《申命記》18:9-13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 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 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2)只有上帝知道將來,死人不知道任何事情。有《聖經》為證:《以賽亞書》8:19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麽。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
46.福音
(1)福音應當不加歪曲地傳揚。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4: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稱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耶穌替我們死了,我們當怎麼辦?當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呼召。有《聖經》為證:
(2)《約翰福音》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3)福音要求改變生命的決志。有《聖經》為證:《帖撒羅尼迦前書》1:4-5被神所愛的弟兄阿,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4)耶穌讓我們將福音傳到世界各地。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28:18-19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 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 界的末了。
(5)傳講福音當落落大方。有《聖經》為證:《羅馬書》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47.光
(1)光代表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5:15-16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光代表我們的生命對他人的影響。有《聖經》為證:《馬可福音》4:21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放在鬥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檯上麽。
(3)耶穌就是光。有《聖經》為證:《約翰福音》1:4-5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48.公平
(1)人生並不一定總是公平的。有《聖經》為證:《傳道書》9:11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嬴,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
(2)上帝希望人公平交易。有《聖經》為證:《箴言》16:11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
(3)公平是上帝聖德的一個特性。有《聖經》為證:《以賽亞書》11:5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4)公平是天國生活的一個條件。有《聖經》為證:《以賽亞書》33:15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胳,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
49.關係
(1)我們與人的關係不應該造成我們在信仰上的妥協。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2)我們藉著耶穌與人發生聯繫。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2:21-22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3)與什麼人來往非常重要。有《聖經》為證:《箴言》13:20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50.孤獨
(1)主永遠是忠實的朋友。有《聖經》為證:《申命記》31:8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他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2)當你為所愛的人過世而感到孤獨時,請記住上帝與你同在。有《聖經》為證:《詩篇》23:4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3)即使父母拋棄我,但上帝卻永不失棄我們。有《聖經》為證:《詩篇》27:10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4)上帝不會撇下我們為駛兒。有《聖經》為證:《約翰福音》14: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5)我們永遠不是孤獨的。有《聖經》為證:《希伯來書》13: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去你。
51.寡婦
(1)我們有責任看顧寡婦的需要。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前書》5:3-7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的家中學著行 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這些事你要囑 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
(2)真正的虔誠是去説明有需要的人。有《聖經》為證:《雅各書》1:27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雇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52.工作
(1)我們的工作應該盡心。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6: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2)凡事都當榮耀基督。有《聖經》為證:《歌羅西書》3:17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53.感謝
(1)《詩篇》92:1-2(安息日的詩歌)稱謝耶和華,歌頌你至高者的名。用十弦的樂器和瑟,用琴彈幽雅的聲音,
(2)拒絕上帝的第一記號就是不記得感謝他。有《聖經》為證:《羅馬書》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3)當在各種情形下感恩謝主。有《聖經》為證:《帖撒羅尼迦前書》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54.改變
(1)基督鼓勵罪人改變。有《聖經》為證:《約翰福音》8:10-11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麽。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2)上帝的改變人的工作是完全徹底的。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3)內在的更改必帶來外在的改變。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55.果斷
(1)上帝不喜歡騎牆派,特別是在屬靈的事情上。有《聖經》為證:《啟示錄》3:15我知道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2)應承應果決。有《聖經》為證:《以賽亞書》50:7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3)不要為旁枝未節分心。有《聖經》為證:《耶利米書》32:38-39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
(4)當立志事奉上帝。有《聖經》為證:《約書亞記》24:15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56.根基
(1)人生穩固的根基應建立在什麼之上?聽道而且行道。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6:49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得很大。
(2)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根基。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3:11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57.管教
(1)管教是愛的一種表現。有《聖經》為證:《希伯來書》12:5-11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 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 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麽。生身的父都是暫 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凡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 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2)管教是父母之愛的表現。有《聖經》為證:《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3)小時嚴加管教大時可免大禍。有《聖經》為證:《箴言》19:18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58.管理
(1)《聖經》中有什麼樣的好的管理原則?有效的管理包含著責任與共。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18:21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
(2)有效的管理包括指導與肯定。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39:42-43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作的。耶和華怎樣吩咐的,他們就怎樣作了。摩西看見一切的工都作成了,就給他們祝福。
(3)管理的才能是上帝的恩賜之一。有《聖經》為證:《羅馬書》12:6-8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或作執 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4)有效的管理者能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有《聖經》為證:《申命記》1:9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5)好的管理者預先規劃。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4:28-30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59.過去
(1)過去為現在提供可靠的教訓。有《聖經》為證:《哥林我前書》10:11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監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2)應當忘記過去不愉快的事情。有《聖經》為證:《腓利比書》3: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60.鼓勵
(1)榜樣的力量是具大的的。有《聖經》為證:《幟撒羅尼迦前書》3:7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
(2)思想在基督裡的永恆的指望給人具大的鼓勵。有《聖經》為證:《彼得前書》1:6-9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 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 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3)彼此的勉勵令人得到鼓勵。有《聖經》為證:《羅馬書》1:11-12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4)鼓勵來自於思想上帝過去的帶領與恩惠。有《聖經》為證:《約書亞記》24:16-17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因耶和華我們的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跡,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5)以勸勉的話互相建立。有《聖經》為證:《幟撒羅尼迦前書》5:11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6)不斷地對新信徒進行鼓勵。14:21-22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恒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7)應當對教會的領頭人多加鼓勵。有《聖經》為證:《貼撒羅尼迦前書》5:12-13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
(8)當我們感到低沉時上帝會鼓勵我們的志氣。有《聖經》為證:《耶利米書》29: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9)上帝應許在我們需要時鼓勵我們。有《聖經》為證:《詩篇》138:3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
(10)我們當謹記上帝會不斷地在我們身上工作以鼓舞我們的勇氣。《腓利比書》1: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61.合一
(1)合一應當是基督徒的一個標誌。有《聖經》為證:《腓利比書》2:1-2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62.後果
(1)罪的結果就是死。有《聖經》為證:《羅馬書》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2)人種什麼就收什麼。有《聖經》為證:《加拉太書》6:7-8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3)人怎樣待人也會怎樣待他。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7:1-2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63.和好
(1)和好能改變無望的關係。有《聖經》為證:《加拉太書》1:15-16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
(2)與神和好是福音的中心。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5:18-19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3)和好能醫治破裂的關係。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64.婚姻
(1)聖經對於婚姻有何教導?婚姻是男女之間永遠的允諾。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19:5-6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麽。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2)丈夫該怎樣對待妻子?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5:25-28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 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 己了。
(3)丈夫應該尊重妻子。有《聖經》為證:《彼得前書》3: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4)妻子應該怎樣對待丈夫?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5:22-24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5)這是不是說妻子只有聽從的份呢?不是!婚姻要求雙方彼此順服。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5: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6)有什麼經訓禁止口頭或身體的虐待?有《聖經》為證:《歌羅西書》3: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7)要有合美的婚姻,應當注意一有了誤會就必須立即消除。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4: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8)當在理解與團結中培養互愛的關係。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4:2-3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9)社會對當怎樣看待婚姻?有《聖經》為證:《希伯來書》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10)上帝有何誡命是針對婚姻而言的?第七誡與第十誡。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20:14,17不可姦淫。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11)耶穌所給的唯一可能接受的離婚姻的理由是什麼?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5: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2)婚姻本應持續多久?有《聖經》為證:《羅馬書》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13)對於選擇婚姻物件聖經有何教訓?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14)婚姻之內的愛情與性生活乃是蒙上帝所賜福的。有《聖經》為證:《箴言》5:18-19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麂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65.孩子
(1)青年時期是建立與上帝的關係的良好時期。有《聖經》為證:《傳道書》12:1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紀念造你的主。
(2)上帝對是否甘心樂意更在意,對年齡倒不那麼在意。有《聖經》為證:《撒母爾記上》2: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3)上帝對孩子們有何指望?有《聖經》為證:《哥羅西書》3: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4)上帝吩咐作兒女的尊重父母。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5)兒女當聽從父母多久?有《聖經》為證:《箴言》23: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6)管教兒女是父母之愛的表現。有《聖經》為證:《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7)青年人可以以基督為榜樣。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前書》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8)孩子們應該向父母學習。有《聖經》為證:《箴言》1:8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9)拿父母的就等於偷竊。有《聖經》為證:《箴言》28:24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10)青年人擇友時當謹慎小心。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后書》2:22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11)禱告能加強我們抵抗試探的能力。有《聖經》為證:《馬可福音》14:38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12)上帝不會讓我們所受的試探過於我們所能承受的。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3)不屈服於試探的人有福。有《聖經》為證:《雅各書》1:12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
66.孩童教育
(1)對孩子進行早期教育的價值是什麼?有《聖經》為證∷《箴言篇》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2)上帝期望做父母的怎樣教育孩子?父母必須在言語和行動上做孩子的榜樣。有《聖經》為證∷《申命記》6:6 7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3)上帝期望做父母的有耐心。有《聖經》為證∷《哥羅西書》3: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去志氣。
(4)上帝對母親的期待是什麼?《箴言》31:26
(5)管教是疼愛的表現。有《聖經》為證∷《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6)慈愛而堅定的指正能幫助孩子成長。有《聖經》為證∷《箴言》29:15
(7)管教的目的是説明孩子成長而不是激怒他們。《以弗所書》6:4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8)孩子常常會無辜承受父母之罪的後果。有《聖經》為證∷《出埃及記》34: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9)上帝期望孩子們對父母有何回報?有《聖經》為證∷《以弗所書》6:1 3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7.害羞
(1)靠著聖靈可以克服害羞的心。有《聖經》為證:《提摩太后書》1:7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
68.忽視
(1)輕忽上帝和他的聖言有損於我們的一生。有《聖經》為證:《馬太福音》7:26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輕忽上帝的命令是不順從上帝。有《聖經》為證:《馬可福音》7: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3)見義不行就是罪了。有《聖經》為證:《雅各書》4: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69.悔改
(1)什麼人當悔改?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5:32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2)什麼與悔改相隨?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24: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3)我如何知道我是否犯罪了呢?有《聖經》為證:《羅馬書》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4)當怎樣行才能得救?有《聖經》為證:《使徒行傳》2:38;16:31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5)犯罪時會是什麼感受?有《聖經》為證:《詩篇》38:18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
(6)悔改會帶來什麼變化?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後書》7:10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7)當我悔改時耶穌的感受是什麼?有《聖經》為證:《路加福音》15: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70.環境保護
(1)起初上帝就委託人治理美好的世界。有《聖經》為證:《創世記》2: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2)上帝期望我們做好管家的工作。有《聖經》為證:《哥林多前書》4:2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3)上帝警告將毀滅那毀滅世界的人。有《聖經》為證:《啟示錄》11:18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