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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讲 因信称义

     
      

    【回归篇】第二十二讲 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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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谈到因信称义常常会觉得很困惑,老生常谈,可是又深奥无比,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个问题变复杂了?笔者认为只要解决了四个问题,一切就迎刃而解:第一是信心和行为;第二是顺从和信心;第三是信心与上帝的诫命(律法)的关系;最后一个是律法和福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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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宗教改革

     

    时间回到1517年的10月31 号,这天正好是在万圣节的前夕,孩子们正在玩乐,父母们也都在忙着筹备次日的欢庆。但是谁都没有想到,上帝选这一天给历史揭开新的一页。马丁·路德将他所写的95条信仰表述,贴在威丁堡教堂的门上,以此展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马丁·路德为何会有如此举动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他所处的时代背景。当时的德国处在诸侯割据的状态,各路诸侯为得罗马天主教的支持就各尽所能地向教会献上谄媚,于是德国被称为“教皇的奶牛”,天主教以各种名义压榨德国人的钱财。这时教皇派了一些人到德国卖赎罪券,“赎罪券”是天主教聚敛钱财的手段,告诉信徒可以靠花钱赎买自己和家人以前、现在、未来所有的罪,只是每种罪名的价格不同而已。纯粹的空手套白狼,想把德国人的钱财卷到教廷去修圣彼得大教堂。当时作为天主教神父的马丁·路德认为“赎罪券”完全没有圣经的依据,就通过公开95条向天主教发出质疑。当时的德国王公贵族们认为国家会被天主教掏空,于是从经济原因上考虑,认为路德的抗争是对他们有利的,而对他的改教运动提供支持。同时因为教廷的军队在东欧被穆斯林所牵制,也没有办法全力压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赢得了片刻安宁的时间,马丁·路德可以在这时发起宗教改革运动。

    马丁路德与九十五条

     

    马丁·路德改教之后提出了三个信条,用以推翻天主教的信仰禁锢。第一条是“唯独圣经”,马丁路德用圣经来对抗天主教的权威,但是他的口号自己也没有贯彻,因为和他的理念不符,所以圣经中的几卷书他不完全接受;第二条是“唯独恩典”,人称义完全是靠着信领受上帝的恩典,靠恩得救。第三条“信徒皆祭司”,每个信徒都可直接亲近上帝,不需要中间代理人。

    路德脱离天主教开创的宗派就叫路德教派,在中国又被称为信义宗或者信义会,在香港、台湾都有他们的教会。中国内地由于三自运动,教会进入了后宗派时期,所以很多人没听说过信义宗。后来的新教都以10月31号作为宗教改革日,来纪念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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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1888年会议

     

    在1888年,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计划在米尼爱普乐斯召开了年会,那么这次的会议还没开始之前就出现了一些风云突起。

    发生了什么事呢?注意一下时间,已经到了1888年,离1844年的复临运动过去了44年,也就是曾经参加过1844年运动的那一批教会领袖,都已经老的老,死的死了。没有经历过复临运动的年轻人开始起来挑战老一辈的权威。

    这批兴起的年轻领袖中,以两位佼佼者为代表,他们都来自加州,一位是瓦格纳医生,身体肥壮,个子矮小;另一位是琼斯,退伍军人,身材高大。他们不买老一辈的帐,在年会之前就已经对前人的理念提出了一些异议。瓦格纳针锋相对的老前辈是当时的总会会长,乔治·巴特勒牧师,争论的焦点在加拉太书三章二十四节:“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巴特勒认为这里所说的“律法”是指仪文律法,引人到基督那里去;但瓦格纳认为这个“律法”是指道德律法。巴特勒就说,既然是道德律法,这“训蒙的师傅”把我们引到了耶稣基督这里,就不要它了,那岂不是要废掉诫命?双方争执不下

    瓦格纳和琼斯

     

    琼斯针对的是乌利亚·史密斯。史密斯在1844年投身复临运动时年仅12岁,44年之后已经是56 岁了,是评阅宣报的总编,也是当时教会里面最有权威的笔杆子。而琼斯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历史学家,是我们教会有史以来最杰出、最聪明的人。他看了史密斯写的但以理书解释,就认为这本书里的历史资料经不起考究,特别是罗马帝国分裂之后的十国中有一个搞错了(匈奴)。琼斯也是年轻气盛,居然说,我不对他的无知负责。

    这就是1888年会之前的背景,大家都等着开会时好好谈论一番,用一句话说叫山雨欲来风满楼。可以想象,在这个会议上那两位被年轻人冒犯的老人是多么义愤填膺,他们自称是教会的看门狗(毫无贬义),不允许这些年轻人在教会里兴风作浪。在还没开会之前,无论两位年轻人准备了什么样的信息,却早已被教会的领导层拒绝了。好在怀师母参加了这个会议(怀雅各已经在1881年离世),后来她评价说: 

    “主凭着他的大怜悯,借着瓦格纳和琼斯长老给他的子民送来了一道极宝贵的信息。这道信息要把被举起的救主、为全世界的罪而作的牺牲,更加显著地带给世人。它提出在这位担保者里因信称义;它邀请百姓接受基督的义,这义显明在遵守上帝一切的命令上。很多人已经不再看见耶稣。他们需要注目于他的神圣位格、他的功劳、和他对人类家庭不改变的爱。一切的权柄都交在了他的手里,以便他可以分赐丰富的恩赐给人类,将他自己的义这一无价的恩赐授予无助的人类代理者。这就是上帝命令要传给世界的信息。它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应当被大声传扬,并伴随着上帝的灵大大沛降。”——给传道人的证言,第91,92页(1895) 

    后来人写了很多围绕1888年信息的书,如果有接触过就知道,玲琅满目,但是1888年信息究竟是什么呢?怀爱伦在《信息选粹》第372面写到:“有几个人写信来问我,因信称义的信息是否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我已经回答——那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换句话说我们教会一直在宣扬的第三位天使的信息,它的另外的一个名字就叫做“因信称义”。

    我们回到1888年会议现场,在开会的时候,两位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受到了老一派的穷追猛打。最后的辩护时间,会议决定给琼斯和瓦格纳机会来向所有会众诠释他们的观点。这时出现了非常奇怪的一幕,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走上讲台,各自拿着一本圣经,你读一句我读一句,他们一共读了四十多节经文,把圣经里面关于因信称义的经文一次性读完,没有任何的争辩就静悄悄地回到座位上坐下。他们当时举动让全场惊讶,因为会众都知道他们之前是笔力雄健,没想到上台时完全是带着基督的温柔和对上帝话语的全然的信心,单单将圣经摆在会众的面前。

    可惜当时教会的领导层选择拒绝接受他们带来的信息,但是怀爱伦认为是上帝借着这两位年轻人将这道重要的信息带给教会,而且明说这就是我们需要向世人所传达的第三位天使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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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信称义

     

    我们谈到因信称义常常会觉得很困惑,老生常谈,可是又深奥无比,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个问题变复杂了?笔者认为只要解决了四个问题,一切就迎刃而解:第一是信心和行为;第二是顺从和信心;第三是信心与上帝的诫命(律法)的关系;最后一个是律法和福音的关系。

    通常都是以两个经文来说明: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

    这两节经文似乎是一个矛盾,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罗和雅各两人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保罗在以弗所书里所谈的是“义”,而雅各在他的信里所谈的是“信”。保罗强调的是那叫人得救的“义”不是在乎我们的行为,是靠耶稣的行为才能成为“义”;而雅各是在说有行为相衬的“信心”才是真“信心”。综合来说,“因信称义”不单是因着信,还一定得包含着相应的行为。

    但是有人就将行为和信心强行分开,在我们教会中也一样。笔者参加过两次一位前教会高层分享的帐篷大会,都是讲同一个主题,他说:如果我们不是因为自己的好行为让我们得救,因此,你也不会因为你的坏行为而沉沦。前半部分是对的,我们得救当然不是靠自己的行为,是靠基督的行为,靠基督的义;但是,我们的坏行为一定会让我们沉沦。他的信息真假参半,但这是十五年前流行在我们教会中的福音。

    基督的义不同于我们的义

    再看基督的义和我们的义的区别。

    基督的义:“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我们的义:“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我们都象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象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这里就说明了无论我们做到多好,比起基督的完美来,都是不完美的。所以圣经强调了使我们得救的义,不是靠自己行为能得到的,而是靠上帝的义。清楚了信心和行为、基督的义和我们的义之间的关系,我们再进入下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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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义人必因信得生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6-17

    既然这里说到“本于信而至于信”,就表明“信”是动态的,信心的动态表现出来就是信心是可以增长的,由小变大。而希伯来书也告诉我们:“只是义人(有古卷: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来10:38)。信心是有可能失去的,不进则退,所以圣经劝勉我们增长信心。总结就是,既然信心不是能恒久保持住的,有可能增长,又有可能丧失,那就不可能靠着信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你的信心是有可能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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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帝的义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1-22

    刚才我们了解了“信”,在这里又看到了“义”,我们人因信称义的“义”,准确来说不是我们的“义”,而是“上帝的义”,上帝的义是借着相信耶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那我们就需要先明白“上帝的义”到底是什么。圣经上说: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3-24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上帝的荣耀体现在祂的律法

     

    这里告诉我们,世人都犯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于是上帝就借着耶稣作挽回祭,来显明上帝的义。来做一个推论,耶稣“自己为义”,又是“上帝的义”,也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最后因为我们信,成为“我们的义”。但是,当人犯罪时,上帝的义就不在他身上了。

    但这里还是没说明白上帝的义是什么,接着看其他经文:

       “愿我的舌头歌唱你的话,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诗119:172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壹5:17

    原来上帝的诫命就是上帝的义,我们又知道了,不义就是违背律法。那反过来,义其实就是遵守律法!所以圣经这么说:“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申6:25)。总结下,不义等于违背律法;义就是谨守遵行上帝的律法。

    “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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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帝的荣耀

    人原本是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受造的,因此,人就反映了上帝的形象。刚被造的人是这样,但是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的的荣耀,因此犯罪就等于失去了上帝的荣耀;而前文说到犯罪是不义,不义是违背律法;那反过来讲,顺从律法就是义,就是反映上帝的荣耀!因信称义就是因信而反映上帝的荣耀,也就是保罗所说的一句话:“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什么是上帝的荣耀呢?出埃及记的33章记载了以色列人犯罪后,摩西俯伏在上帝面前为百姓代求,后来上帝赦免了以色列人,接受了摩西的请求;摩西就往前一步,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上帝回答他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这使不得,你一看就会死的。但是上帝还是不忍心拒绝,于是做了一番安排,把摩西安放在一个磐石穴里面,然后用手遮住他的眼睛,等上帝过去之后,中文圣经翻译成:“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其实这里翻译成“背”是有点问题的,上帝的前面后面都是一样的,看到哪一部分都没区别啊。上帝的意思是,摩西直接看到我是不行的。就像中午大太阳的时候,谁都不能直接用眼睛观测太阳,等太阳偏西时,落日余晖就可以看一下了。所以上帝是走过之后,放开遮住摩西眼睛的手,让他看上帝身后撒下的余晖。上帝还做了一些保护措施,把摩西放在磐石穴里,否则连那点余辉都不能看,因为有罪的人是不能直接面对上帝的。当摩西从山上下来,他的脸上就反照了上帝的荣光,以色列人连这都受不了,只能请摩西他老人家委屈一下自己,戴上了帕子。

     

    摩西脸上反照上帝的荣光

     

    请注意这里,摩西是求上帝显祂的荣耀,上帝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上帝的荣耀:上帝的荣耀就是上帝的名;上帝的名就是祂待人的品格;所以有这样的推论,上帝的义就是上帝的荣耀;同样也是上帝的形象。因此上帝的义就是上帝的品格,因信称义就应该是:因信而有上帝的品格。

    一个人说自己相信上帝,就必须是个像上帝、像耶稣,有上帝品格的人,这才是作因信称义的人。因为不义就失去上帝的荣耀,没有反照上帝的品格。许多人只看到了“因信”,但没有反照上帝的品格,如何能说是“称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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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义的福音

    “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5-17

    上帝赐给我们圣经的最终的目的是使人完全,并且作各样的善事。但在这之前我们有个很重要的功课,就是先学“义”。通过前文就知道,其实是学上帝的品格、学上帝的形象、学上帝的样式。

    这些是基督徒很常用的词汇:品格,形象,样式,这些词都不好懂。还不如按我们中国的老话,说一个人不学好,就说他“不像样”。这就有意思了,不像谁的样啊?老祖宗都知道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被创造的,当我们不像上帝的样子的时候,就是出问题了。这就是为啥我们都被骂过“不像样”。原来也有像样的时候,人和上帝之间是心心相印,同心同德的。但后来人开始不像样,从此跟上帝背道而驰,再无瓜葛。研究我们中国人的语言,就会觉得我们文化里包含着博大精深的神学,比什么奥古斯丁,加尔文都强,因为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来建立神学的,而我们的文化里都是天启的智慧。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5:6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10

    圣经上的这两段经文也是不好理解,一看到这个“义”字就让人糊涂,但是前文说过了,“义”就是上帝的品格;那“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就是追求美好品格的人有福了,一下就通俗易懂了;“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就是为了追求好的品格受到委屈的人有福了。因为无论谁在逼迫之下不改原则,本身就是让人好生敬佩。圣经上说,耶稣就是那“义”,我们是“不义”,由他的“义”来代替我们的“不义”,让我们成为“义”。我们相信他、接受他、和他交换,这就是福音。

     “上帝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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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义的具体体现

    “愿我的舌头歌唱你的话,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诗119:172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7

    前文引用过这两段经文了,上帝的义就是上帝的诫命。保罗又告诉我们,上帝的诫命也即上帝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有读者会说怎么我没看见福音上有表现律法啊?上帝的义本来是律法的义,应该是能在律法上表现的,但我们看到上帝诫命的时候,看不出来,因为我们是有罪的人,律法只反照出我们的罪来。所以,上帝知道是人的问题,就像眼睛得了白内障一样,看不到律法的好。为了帮助我们,上帝就另外给我们想了个办法: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0-22

    上帝帮我们把祂的义显明在律法的外面了,好让我们能够看见。这个“律法以外”是谁呀?耶稣基督!因为我们的眼睛有毛病,在上帝的律法中看不出上帝的品格,上帝就怜悯我们,差派了耶稣下来表现上帝的品格。现在我们一看到耶稣,就确定这是上帝的品格。耶稣的品格和律法的要求是一致的,祂完全了律法就是反照了上帝的品格。律法的根本就是爱,耶稣也是来表现同样的原则。祂让我们知道,单是慈爱不叫爱,公义和慈爱的结合,双管齐下才是爱。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

    “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

    “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林后4:4

     

    上帝的义

    上帝的义就是基督,祂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圣经到处都在反反复复强调说,耶稣基督就是上帝品格的具体化。我们看到耶稣,就是看到上帝的为人处事,祂在地上的生活,就是上帝品格的彰显和展示。

    这样看来,当上帝的义(就是上帝的品格、上帝的形象、上帝的样式)因为信耶稣基督而加在我们身上——直到在我们身上重建上帝的品格——这才是完整的“因信称义”。

    现在我们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信耶稣了,答案很简单:因为基督是上帝的像,而世人犯了罪,失了上帝的形象;信耶稣就可以借着基督恢复上帝的形象。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信耶稣!除祂以外没有别的人能将上帝的形象、品格、样式彰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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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何谓信耶稣

    大家都在信耶稣,每个人都信法都不一样,律法的义是给所有人呢,还是单成就在哪一类人的身上?圣经告诉我们了,说: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4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

    这就告诉我们,因信称义便是要获得“律法的义(上帝的义)”,只有一种人可以获得,就是顺从圣灵的人。而那些不顺从圣灵,却顺从肉体的人,就不能“因信称义”。所以,什么叫作真正的信耶稣基督哪?信耶稣基督就等于随从圣灵。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5:17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1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拒绝魔鬼,表现耶稣

     

    再来看“义”,这义是“蒙恩所赐”的,意思就是,这个义不是人自己赚来的,不是靠好行为就能赚到的。但你的好行为是一个途径,使你能够获得“义”。好行为能够表现你的信心,而信心是支取上帝宏恩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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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新人和旧人的区别

    很多人认为我现在信耶稣了,就是已经“因信称义”,成了一个新人了。但是圣经不承认:

    “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0

    圣经上没有教人“脱去从前神学观念的错误”、“改正你的信条”,从来没有这个意思。圣经只教人“脱去你行为上的旧人”,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人,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前文说到因信称义就是因信恢复上帝的形象,这里告诉我们是什么样的形象——“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即表现出律法里面的爱。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3:9

    “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还是落实到行为上:“不要彼此说谎”、“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是照着上帝儿子的榜样去行事为人,才是一个新人。上一章里说过,耶稣基督的人性是和我们一样的,所以祂能做我们的榜样,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最终得到荣耀。所以,称义就是效法基督的榜样。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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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信上加信,荣上加荣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3:18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荣上加荣”是什么意思?就是一个好品格再加上一个好品格。这让人想起彼得写的“八步天梯”,也是一个个好品格递增。这都说明人不可能一天变得完全,从人身上结出圣灵的果子需要一个过程,一颗果子没有成熟之前,那果子肯定是酸的不好吃,哪怕是已经有结果子了。所以“荣上加荣”的过程就是成熟的过程。但是必须先有这个果子,我们成为新人的每一个阶段,才有可能是完全的。

     

    圣灵的果子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7-28

    中文圣经的“不在乎遵行律法”这段翻译容易让人误解,它其实指在律法之外的意思,并不是让人“不在乎”律法。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靠遵循律法的要求就能让人称义,而是通过信耶稣,耶稣的品格使人称义。太多人看到“不在乎”这句话,产生了歧义,这需要有正确的认识。

    这里先小结一下:因信称义就是因信获得上帝的义,也就是基督的义;义就是上帝的形象和品格,那么什么是“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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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什么是信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我们要先知道“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是哪个事。还好希伯来书上面说: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来11:13-14

    所以我们的信就是“望乡”,世世代代的信徒都是想回到永恒的天乡去。那么望乡的“实底”是什么?家乡是没有看见,但“实底”和“确据”看得到啊。直接给结论,“实底”就是上帝的话,因为家乡没有看见,但是上帝的话一直都在,这就是我们信心的“实底”。“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都是一样,就是回归到天乡,信徒死里复活得到永恒生命。

    所以我们的信,就是相信我们将来也会像耶稣一样,从死里复活,而且进到天国,这就是信。而现在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实地确据是一样“事”,准确来说是两样:一是圣经,另外一个是肉眼看不见的在天上的耶稣。都是我们需要信心来把握的,上帝已经提供了足够的凭据使我们坚定信心。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0-24

    雅各也同样说,真确的信心,一定会和行为彼此配合产生一个激励机制。雅各认为没有一个脱离了行为,单独存在的信心;一谈到信心,那一定是和某个行为捆绑在一起,有行为的信心才叫信心。“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意味着它们有此就有彼,无彼就没有此。

    病人被送到了医院,跟医生说我很健康。医生说,好,那你起来走两步。同理,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出来,这就是自欺欺人嘛。

    人称义不是靠行为,但是人说我相信上帝,你既然相信,就一定会有行为表现出来,这就是雅各想说明白的事情。而现在的很多神学著作,单讲因信称义就可以写砖头那么厚,但却是为了证明一个观点,“信心是不用付诸行动的”。为了证明这种谬论,作者东拉西扯,生搬硬套,就是为了让人相信,有一种“因信称义”是:因“没有行为的信心”,称“律法的义”。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

    这两段经文我们在上一章看过了,保罗所强调的是“义”,而雅各是在定义“信心”,只有双方综合起来,才是因信称义的完整定义。

     
     

    10、这就是因信称义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28-31

    我们所有在地上的居民都是肮脏污秽的,因为我们犯了律法,废掉律例背了永约,所以在地上显为有罪。但当我们来到上帝的面前,怀师母告诉我们:

    “当知罪的生灵,在上帝面前痛悔,终于明白基督付出那样无限的赎价原来是为了他,并且接受这个拯救,作为他今生和将来生命的唯一希望时,他所犯的罪就被赦免了,这就是因信称义。每一个信靠基督的生灵都要将自己的意志完全归服上帝的意志,保持悔罪和忧伤的状态,操练在救主拯救功劳中的信心,就会不断前进,力上加力,荣上加荣。”——信心与行为,第十五章,第2段

    注意一下这段话里面的几个动词:知罪、痛悔、明白、接受、作为……,这个一整个过程,就是“因信称义”,每一步都是和行为相关,直到得到基督的赦免之恩。怀师母说赦罪和称义就是一回事:

    “赦罪和称义一致,是一回事。因着信,信徒从一个反叛者,撒旦和罪恶之子的位置被提为耶稣基督忠诚的子民,不是因为遗传的本性中有任何良善,而是因为基督耶稣收纳他为养子。罪人的罪得到了赦免,是因为他的替身和中保背负了罪。主耶稣对天父说,“这是我的孩子,我把他从死亡的判决之下抢救出来,用我的生命——永恒的生命——给他作保,因为我替了他的位置,承受了因他的罪而来的痛苦,他真是我的爱子。”这样,人,被赦免了。穿上基督的华美义袍,毫无瑕疵地站在上帝面前。”——信心与行为,第十五章,第3段

    因信称义之所以让人稀里糊涂,是因为很多学者把属于两个层面通力合作才能完成的事情,非要说成是一个层面就能完成,此话怎讲?“因信”是人需要做的配合,“称义”是上帝的事。

    人是因着顺从的行为才得以被上帝称义。当罪人听到上帝的呼召,被救恩感化,在这个前提下一直顺从上帝的声音,去明白和接受更多来自上帝的旨意,进一步顺从去做去行。在这过程中,人还是那个人,他只需要做一件事:顺从。

    上帝在人愿意顺从之时就称他是义人,继续赐给他能力,帮助他成圣,直至人达到完全。这个过程是只有上帝能做的事。

    所以因信称义是双方合作的成就的事,不能够单单把人孤立,然后问他说:你能达到完全吗?我说肯定不能,但上帝能。称义是上帝叫人称义,是他的旨意,成圣是在祂帮助之下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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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经历

     

    最后讲一个笔者自己的故事,作为这一章的结束。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语言方面没多大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交通。在美国没有车就没有腿,到哪都不方便,于是就想拿个驾照,学会后再买辆车。有一个教会的老先生很热心,经常开车带我出门,就拜托他教我开车。但是我动手能力极差,笨手笨脚,一开就紧张得要命。学了很久,第一次去考试,看见考官异常紧张,手一直哆嗦,拿着钥匙开车门,半天都打不开。考官就说,你先回去吧,再学两星期再过来。我就看那里那么多人来考试,有些老弱病残也很麻利,最后都能拿到驾照,只有我门都打不开。没办法只能回家,一路无语,非常沮丧。

    回去之后拼命学,过段时间再去考。这次的考官是个女的,看起来没那么可怕。我就松了口气,发动汽车上路,开始都很顺利。到了一个路口,前面有个“让”的标志,女考官说,开过去!我就开过去了,一过去考官就喊停,下车,让我下次再来吧。我一下子就懵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们看见那里有个“让”的标志吗?我说,不是你让我开过去的吗?她说,我只是你的一个乘客,你得遵守法律规定。我就非常生气,不再去那个考场考了。

    但是去别的地方考也没有更容易,我一直考到第八次,才终于通过了,拿到了驾照。考过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一下子高大了起来,浑身都放松了。

    这整个过程哪,现在说起来好笑,但当时的内心感受,真是每一次失败之后都恨不得跳楼,非常痛苦。还好我的那位教练很有耐心,别的朋友也不断给我打气,后来终于挺过来了。

    其实我们和罪恶斗争不也是一样嘛,也会有三番五次的失败,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很多时候我们会想,既然无法胜过罪恶,不如就放弃挣扎吧。但上帝祂不放弃我们,总是通过我们身边的人、事、物帮助我们。怀师母就很喜欢引用这段经文他说:“不然,让他持住我的能力,使他与我和好,愿他与我和好”(赛27:5)。这就是上帝对我们发出的呼唤,让我们持住上帝的能力与上帝和好,祂也愿意与我们和好。不管你跌倒多少次,只要我们有一颗坚定的信心去抓住上帝所应许的能力,祂就会帮助我们成圣,将祂的品格赐给我们,让我们在生命中反照祂的形象,见证上帝的能力。

    我们作一个祷告:天父,我们感谢你!主啊,虽然我们因为犯罪失去了你的荣耀,失去了你的品格,失去了你的样式。但是主你亲自来到人间,将你完美的品格展现在我们面前,又赐属天的能力来帮助我们,让我们持住你这样的能力,让我们的生活发生根本的变化,让我们脱去旧人,成为一个新人。愿主时常将这样的心智加给我们,无论我们基督徒的人生道路上行走到哪一步,愿我们像一个婴孩一样每天在主那里重新得力。愿主赐福,也赐平安给我们每一位。献上祷告奉靠基督的圣名,阿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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